就爱耽美 > 重生耽美 > 决定恋爱的亚当们 > 分卷阅读34

那一晚在我那边共度良宵後,我抚摸著他的身体,有感而发:“我老爹说过,情人的皮肤摸起来就像纸质很好的书,看来是真的。”

不见陈风回应,转头见他一副啼笑皆非的表情。

难得。

这形容不对吗?很贴切。

比如说,他胸口的皮肤,健康的褐黄色,疤痕是不少,但是仍然滑顺,吸引著指腹,不舍得离开,却不会给人黏潮的不适感。

从纸张美好的触感开始,引人一探其中内容的究竟。

漂亮迷人的封面,高雅芳香的纸页,神秘诱人的内涵。

“你爹……你父亲,不是说了要去上坟吗?要不明天去吧?”

对,要不是陈风提醒,我都彻底把这事抛到九霄云外了。

闭上眼,那谦和的微笑仿佛仍在。

“他是什麽样的人?”平静得听不出好奇的口气。

“嗯,很喜欢书,也很喜欢演戏,当然没有我帅……说起来,你跟他有个地方很像,你们的演技,好得像是天生的。”

那种让人一接触便能起鸡皮疙瘩的演技。

对内心的深层揣摩,表情的自然摆布,动作的连续流畅,这些本事,仿佛与生俱来。

沈默了良久,陈风轻描淡写得跟我讲了他成为演员的经过。

偶然,有人找他做一囚犯的临时,他觉得有趣,就去了。

“演戏,我并不觉得难。之前的日子,能活下来,靠打架的狠,和演戏的真。”

陈风轻笑道。

不知该怎麽回应的我,只好抱住他。

然後,任他在我身上纵情驰骋。

要不要告诉老伯?

我心中挣扎,偏向抵触。

☆、(34)

老爹长眠的地方有点遥远。

清晨六点半,煮了一壶咖啡带上,我顺便做了些鸡蛋火腿三明治。

七点正式出发,陈风开车。

一直到午後一时四十分,总算到了目的地。

阳光正好,洒在前方的山丘上。离人满为患的城市有些距离,天高云淡。

登上山丘远眺能看到海,港口内大小船舶穿梭出入,入世,而僻静。

很俗套得把老爹的墓安在一棵小叶榕下,老伯说,这也是老爹的意思,生死循环,没什麽大不了的。

活过,爱过,一生中有不可取代的人,够本。

墓碑是大理石做成,朴素非常。

上刻文:爱侣萧慕柯之墓。

落款是老爹的单名:雷。

在我的喋喋不休嚷嚷抗议下,加上了我的老套署名:孝子萧水寒。

共立。

我抚摸著老爹墓碑的一侧,笑道:“孝个什麽劲,我最不孝了。”

说来也怪,从小看著老伯老爹伉俪情深,大了,却毫不期待这种感情。

得有一个人,伴你,知你,怜你,你竟也能如此对他?

你走不动了,那个人会拉著你走。

他迷路不辨方向了,你会去找他。

然後结伴搀扶,继续上路。

这有点像童话了,不怎麽适合芸芸众生。

陈风注视著墓碑,半晌才道:“原来,你父亲是他。”

我有点愕然,杜宇他不知道,萧慕柯他却晓得?

老爹的银幕时代比杜宇还早了个十来二十年。

之後便转身幕後,大隐於市。

笑了笑,陈风对我道:“有一年,我在一家饭店门口窝著,听到里面传出来电视的声音。时不时得探头看,那是你父亲演的一出戏。

他饰演一个黑道大哥的角色,你有印象吗?为了保小弟一家人,慷慨赴死。

因为和我印象中做坏事的野兽们完全不一样,文质彬彬的样子,所以我被吸引住了。

他笑著说,律设大法,理顺人情,男子汉就该帮助弱小,没别的。”

我一时哽住了,万万没想到,陈风的往事竟然会跟老爹有关。

相较起老伯,老爹温文得常常让我不敢顽皮。

他也从不会跟我讲些什麽男子汉当如何的大道理。

在我难过、沮丧、哭泣的时候,老爹也只会摸著我的头,或者揽著我的肩膀用力晃动。

他安静得送我人生中第一把剃须刀,加剃须膏和须後水。

告诉我男人遇到再糟糕的事情,第二天起来也不要忘了刮干净胡子。

乃至到了生命最後的年月,他见我时,也永远带著一丝淡淡的笑意。

再伤再痛,也不会在比自己弱小的孩子面前透露一分。

“虽然口气温和,但却觉得被当头棒喝。”陈风揽著我,笑道。

我点头赞同。

是,我有看过这部电影。斯文有礼的男子,扮演起戾气十足的黑道老大怪异非常,但正因此,义理人情才是男子安身立命之道的顿悟,穿过银幕,超越虚拟人物。

直接刺入人心。

因为这个地方本来就是个墓地,除了老爹还有其他豪门人士。

恰又逢我与陈风缅怀故人,警觉性不高。

所以我们谁也没察觉到那辆小车的偷偷靠近,车窗打下。

直到一声枪响,我在惊骇中顿觉自己被整个人扑倒,撞到地面,连打数个滚。

肾上腺素急剧分泌。

陈风压住我,低喝:“别动。”

电光火石中他已带著我翻滚到墓碑後。

枪声没有再响起,我清楚听到汽车远离的声音。

也才留意到陈风的肩头一片刺目的红晕。

不待我发问,陈风已淡然道:“擦破了皮,没事。”

我却分明要窒息了,哪能没事?

“赶紧走,要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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