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慰……”
唰的一下,刚刚还站在原地的付声立马就不见踪影。
严欢再一抬头,却看到付声已经站在自己面前。
“没用的家伙,这么点小事就沮丧成这样,你以后还怎么有出息?”
一听到付声是来骂人的,严欢更加抬不起头了。
“我也知道为自己太没用……”
“不过你更笨,竟然愚蠢地想要把现在的自己和他们相比。”付声望着舞台,神色莫测。“你知道他们都是些什么人物吗?”
严欢不解,“不就是国外的摇滚乐队?”
“那可不是一般的乐队,他们可都是登上过摇滚殿堂的家伙。”付声的声音里带着一丝怅然,“一群变态一样的家伙。”
摇滚殿堂,那是聚集着摇滚史上历任天才,神话,与传奇的一个地方。
能在摇滚殿堂留下自己的名声,对于一支乐队或者一个乐手来说,是一生最大的荣誉。
美国摇滚殿堂,曾经青史留名的例如披头士,猫王,滚石,皇后乐队,涅槃,性手枪,枪与玫瑰。而以个人的名义登进这个殿堂,更是一种无以伦比的荣耀,而历史上有这个资格的人,少之又少。
但是却有一个人,他的个人排名在殿堂遥遥居于前列,甩下了一大批的神话级乐队,甚至于是他自己曾经的乐队。
这个人的名字是——j le。
约翰·列侬。
作者有话要说: 美国摇滚殿堂,百度难以搜到,但是确有其事,前几年,日本一支乐队正式入册,登上殿堂!而我们,还要等多久?
☆、是悼亡者
摇滚殿堂,对现在的严欢来说还可望而不可即。但是迷笛音乐节,却是近在眼前。
“做好准备。”
付声说:“一会,上台吧。”
一句简单的话,却撩拨起严欢心里阵阵波涛。
这是属于你的舞台。
犹如巍巍高山之脚的一块碎石,山顶风光尤不能及,心里惶惶,但又何必如此!
攀登这座高山的,并不是他一个人。
一同经历路途艰险的,也不只是他一个人。
即使是再惶然,再害怕,身边终究是有人陪伴。就好比现在,仅仅是付声的几句话,却能让他冷静下来不再焦躁。
身边还有这么一群伙伴,所以,害怕什么,畏惧什么,退缩什么呢!
来吧!睁开眼,踏上这舞台就是!
先前出场的乐队才刚刚退下,台下观众们热情未散,都在高喊着刚才那支乐队的名字,要求安可。无形的压迫,笼罩子啊即将登场的每个人身上。
kg的过来招呼人了。
“走吧,伙计们。”丹迪对着大伙露出一个畅快的笑容,“终于轮到我们上台了。”
他过来拍了拍每个人的肩膀,轮到严欢时,大大一笑。
“让所有人为你折服吧!小子!”
严欢傻愣愣地听懂了,却来不及反应,丹迪已经带着他们的队员们率先登台。大屏幕上,打出了即将出场的乐队的名字,还有主持的大声介绍——kghe prr!
光影,动静,热情与冷却,仅仅一台之隔,却仿佛是完全不同的世界。
“上了。”付声走上舞台时经过严欢身边。“还等什么?”
向宽和阳光也相继走过,三个伙伴的背影就在前方等着他,没有语言没有动作,却是无声的默契。
严欢笑,抬脚,登上这舞台!
台下的人群挤得跟沙丁鱼罐头似的,连从细缝间穿过都觉得困难,可以感受到附近的人身上喷薄而出的热情以及汗味,那都是摇滚的味道。
陆佑飞挤过一个有一个人身边,拼命地挣扎着向舞台前靠近。
他是第一次来音乐节,却觉得不如想象中的那么美好。到处是乌烟瘴气,人挤人,隔着老远甚至连舞台上乐队的音乐都听不见!只有耳边人们狂躁的喊声!
陆佑飞心烦意乱,已经有些暴躁了。这已经是他辗转的第三个舞台,他下定决心,要是在这里还是和之前一样的结果,他就立刻收拾包袱回家——虽然他本身就是逃家出来的。
舞台上一阵烟雾升起,彩色的灯光打在白雾上,将它染上妖魔鬼怪一般的色彩。人群开始躁动起来!下一支乐队登台了!
“是谁!台上的是谁?”
身边有人问着,陆佑飞心里也很想知道。
“是kg啊,你没看演出单吗?”
似乎是一个国外的知名乐队,但是陆佑飞不感兴趣,他正有些兴致确切。
“哎!竟然是合演!还有另外一支乐队的名字!你看,是——”
the prr!
当这个词传进陆佑飞耳中的时候,像是一道霹雳,让他全身的汗毛都竖起!
他拼命睁大眼睛,不顾周围人的抱怨,向前挤着。只为了看清一点,再看清一点!直到看清那熟悉的的面容,那年轻稚嫩的容颜!
是严欢!是严欢啊!
看着那个少年站在舞台上,和周围其他乐手一起,站在这个巨大的舞台上!有那么一刻,陆佑飞简直想对所有人大喊!这是我认识的人,这是我认识的乐手!这是我喜欢的乐队!
啊——!
打破了砌筑在心里的一道墙,终于可以畅快的呼吸。陆佑飞睁大眼睛看着台上严欢的每个动作,他抓起话筒,他站到了前台!
他是要主唱?
在这里,在这个伟大的舞台上!悼亡者的初啼!
而这时,却有人说:“啊,那个the prr是什么玩意?来借光的菜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