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燕国自百年前建国以来,一直重文轻武,养出一堆酸朽秀才。他们主张以和治国,以友交邦。一旦出现交锋,便送上皇室公主和亲并带上无数珍宝,以保家国太平。如此往复,竟已维持了百年之久。百年和平,燕国经济繁荣发展,百姓亦安居乐业。一时也无法评判皇帝的对错。

当朝礼部尚秦佑长子秦恒宇,惊才绝艳,风姿上乘,年纪轻轻便高中状元,是平京无数少女心中的如意郎君。然某一天,秦恒宇突然从高楼上跳下,当场殒命,年仅二十岁。时年,次子秦恒之才五岁。

随着年龄渐长,秦恒之亦身负盛名,比之当时的秦恒宇更胜一筹。见儿如此,秦佑心中亦十分欣慰,但有两件事不允许他做。一是入仕,二是从军。除此之外,他想做任何事情都可以。

明知是南墙,不撞不回头。撞了还死性不改,也只有秦恒之了。

内容标签: 强强 破镜重圆 天之骄子 青梅竹马

搜索关键字:主角:秦恒之 ┃ 配角:平安,赵臻,颜玥 ┃ 其它:天道正义,清心寡欲,好兄弟

我遇到了他

我叫平安,喻意一生平平安安,可我却是个孤儿。在我一岁的时候,被父母抛弃在荒野。幸运的是我被一个路过的叔叔收养了。在我两岁时,叔叔就教我技艺。三岁时,我就站上街头了。用叔叔教我的手艺谋生活。每次收到钱叔叔都会带我吃面,说常吃面,人就会长寿,他希望我长命百岁。

燕国天启二十年二月一日,这是我街头卖艺的第十个整年头了。这十年里我跟随叔叔走遍了燕国的大部分地方,每个地方呆上十天我们就要离开。因为一个地方的人们对我们熟悉了,他们也就没有了兴趣,自然我们也就赚不到钱了。所以这十年来我们不断地换着地方,只为了让自己活下去。

这天,我站在一个叫南阳的西北部边陲小城的街头上,表演着铁头砸砖。

“砖头是不是假的呀?”在围观的人群中,一个洪亮不羁张扬悦耳的声音传来。

我抬头,只见一个身着j-i,ng美华衫,相貌异常俊美,神态肆意张扬,身材高挑的年轻男子站在人群前面,手里摇着一把名贵的折扇,笑时眉眼上挑,璨若明星。

砸场,在这十年里我已经见多不怪了。我拿着砖头走到那位贵公子面前,道:“公子,您可以检查一下这砖头是否是假的。”

贵公子收起折扇接过砖头反复看了几眼,把砖头递还给我,笑道:“一块砖头有啥看头——”

贵公子说着突然痛闷一声,捂着腰侧,看向他身边的人。我看过去,那人一身轻淡白衫,容貌秀美,清雅出尘,就算站在那位贵公子身边亦不逊色半分。他看向我,有如清风般的声音响起,“不好意思,我朋友他今天喝多了,打搅了。”说着从袖子里掏出几块碎银子放在我手上,然后拉着他那位故作失落的贵公子走出围观人群。

我收起碎银子,心里笑开了花,足够我们吃上一个月的面条了。

收工后,我与叔叔一人点了一碗牛r_ou_面,在初春的夜晚吃得不亦乐乎。

在这呆了十天后,我们收拾好行礼离开了南阳。在去往下一个目的地的途中,我们遇到了一群奇装异服的怪人。他们见人就杀,毫不留情。叔叔为了保护我,拿着未开锋的钝刀跟他们硬拼。那群人武器奇特,动作迅速,几个人围着叔叔一人。几下功夫,一把尖锐的刺刀c-h-a在了叔叔的心脏处。

我大叫着拿着卖艺用的花式□□正打算与他们拼命时,一阵马蹄声传来。箭入咽喉,那些人死的死,逃的逃。

我跑到叔叔身边,他已经没了呼吸,我再也没有忍耐地放声哭了出来。这是三岁之后我第一次哭,却是失去了世上唯一的亲人。

这时一只温暖的手放在我的肩头,清风般的声音响起,“跟我走吧。”

我抬头看着他,是那个人。我想也没想地点头。坐在那人的马鞍前,我回头看着横尸在地上的叔叔,告诉自己一定要长命百岁,方对得起叔叔对我的爱护。

半个月后,我们到达天子所在地——平京。平京位于江南中心地带,常年气候温和,四季如春。环境如此柔和,这里人们也是软软的。百姓们按部就班地过着自己的小日子,达官贵族们不是纵身歌舞,就是聚集在一起闲谈风雅,论靡靡之音。

来到京城后,我住进了当朝礼部尚书秦佑的府中。成了尚书公子秦恒之的小厮。那日,若不是他带我走,今日,我不知在哪流浪。我非常感谢上苍,让我遇到了他。

今晚,秦恒之应邀参加晚宴去了。我将手头的事情做完,便掏了一些小米洗净加水放在灶上煮着。秦恒之在睡前有吃点东西的习惯,因此我特地拜了平京有名的厨娘为师,教了一笔不菲学费,只为做出好口味。

我将刚煮好的一锅小米粥及几样可口小菜端上桌。这边,秦恒之怒气冲冲地走了进来,身后是与他从小一起长大的知交好友贤王世子赵臻。秦恒之平日总是一副淡雅平和的模样,有如一朵娴静的白玉兰。今日这般模样,显然已是极怒了。

“有必要生这么大的火气吗?不就图个乐子吗?”赵臻说道。那俊美非凡的脸上还是一如既往的狂傲。

“图个乐子?”秦恒之怒道:“边关无数士兵舍命卫国,百姓流离失所,无衣无食。而皇城之下,士官大夫酒池r_ou_林,莺歌燕舞,全然只顾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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