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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眼前先是闪过耀眼的亮光,而后骤然一黑,就这么倒在人行道上失去了知觉。

叶文轩差点儿以为自己死定了。

但再醒来时,他还躺在人行道上,周围一个人也没有,天上还下着瓢泼大雨,但闪电却早已经消失不见了。

他摸了摸自己的脑袋,一根毛都没少,但多了个鼓包——是刚才倒在地上摔的。

又低头检查自己的身体,手脚俱全,不过衣服全湿了——是摔进水坑里弄的。

摸出手机,胡乱抹去那上面的水渍,叶文轩拿包挡住雨水,哆哆嗦嗦划开屏幕。

离他昏过去到现在,只过去了短短三分钟。

这可就太稀奇了,若不是现在满身狼狈,叶文轩简直觉得之前那道闪电只是自己的幻觉。他百思不得其解,然而暴雨越下越大,雨伞被刮飞,叶文轩无法,只得抱起背包,顶着暴雨一瘸一拐狂奔回家。

自那之后,他身边开始出现各种奇奇怪怪的小问题。

有时是家里的电路莫名跳闸,客厅的壁灯突然炸裂,又或者身边的电器集体罢工,等送去维修,工作人员惊讶地发现里面的电线已经被全部烧焦,诸如此类的小麻烦,不一而足。到了后来,他几乎碰到哪儿都会自带“噼啪”的强静电,弄得身边的同事和朋友怨声载道。

被雷击中的四天之后,他终于确认,自己身上的确携带了大量电流,且威力巨大,难以掌控。

这宛若超能力一般的力量让他惶恐,但随之又兴奋无比:试问,还有谁能自他所遭遇的这般恐怖雷击后存活,不但没死,反而获得了可怕的超自然力量?

他之后上网搜查,知道一道闪电的平均电流最大甚至可以到达3o万安培左右,而在闪电发生时的瞬间温度,最高可以达到2.7万摄氏度,这绝对可以把一个活人,甚至是一群活人都轰成渣渣。

他那是才初步意识到,这是何等可怕的一股力量。

叶文轩伸出一只手,五指向上虚虚拢起,他神情专注,不一会儿,掌心处便有一道肉眼可见的蓝白色闪电凝结而成。

它起初只是一道不过20厘米左右,蓝白色的线形闪电,起始点都在叶文轩的手掌上方,呈竖直状停留在半空中。

但慢慢地,闪电的形态开始发生变化,它的颜色由白转蓝,再由蓝转紫,最后竟然变成了一种类似雾状,不透明的黑色球状物质。

这团黑色的球状闪电甫一出现,便颤动着想要脱离叶文轩的掌心,朝着客厅正在播报晨间新闻的液晶电视移了过去,见此,叶文轩赶紧五指一合,将那团黑色闪电牢牢握在掌中,并且还威胁性地用力捏了两下。

若是寻常人这么干,这团黑色的“暗雷”恐怕早就爆炸开来,将那人轰得粉身碎骨,然而叶文轩却做得极其自然,暗雷滚入他的掌心一动不动,叶文轩心随意动,只一个念头,那团黑色的球状闪电便钻入他的手中,消失不见了。

这东西前天他也让特事部的人看过,对方一脸看见上帝的表情,测试结束后偷偷告诉他,这种暗雷堪称自然界中最危险的闪电,暗雷里通常携带了大量超乎寻常的电磁辐射,简直是杀器中的杀器,并言辞警告他今后不能使用,以免导致可怕事故。

叶文轩指天发誓不到万不得已绝不使用,这誓言刚发了两天,他已经把暗雷偷偷掏出来看了十几遍了。

当然,是自己私下里偷偷看,绝不敢跑去有人的地方作死。

所以,发誓什么的,在叶文轩这里半点儿约束力也没有,还不如再签个强制协议什么的呢。

看了下时间,已经过了八点,叶文轩扯回自己天马行空的畅想,将碗筷扔进厨房水池,将手机钱包什么的一股脑塞进背包,拎着包就出了门。

这里算是s市中心的一处高档公寓楼,入住的基本都是上班族,叶文轩在电梯里和几个邻居问了好,几人随便聊了两句,到了一楼便各奔东西,开车的开车,赶地铁的赶地铁。

叶文轩一般都会走路去上班。

他有一辆山地车,不过西装革履骑自行车太过怪异,所以除非假期在s市周边骑行,上班时都是步行或打车,也幸亏住得离公司不远,走路过去也不存在堵车问题,大概十分钟就能到。

思芙莱斯公司是外企,总部设在法国巴黎,是一家专门制造高阶奢侈品的公司。

它只接受全球知名人士的私人订制服务,从服装首饰到香水及化妆品,受众多为极有权有势者,客户数量与其他大品牌相比少了很多,但胜在顾客身份大多尊贵,没完成一单生意,进账数目都极为可观。

这也是思芙莱斯公司在奢侈品制造行业独占鳌头的原因之一。

叶文轩就职的,正是思芙莱斯公司位于华国s市设立的分部,它独占了s市中心地段一整栋摩天大厦,光看门面就有一股高大上的资本主义气息扑面而来,无数设计师都梦想能在这里工作和学习,并指望某一天得到总部的青睐,能够一飞冲天进入时尚名都巴黎。

几个月前,叶文轩也是他们中的一员,并为自己是一名思芙莱斯的设计师而沾沾自喜。

几个月后的今天,他穿过大堂进入电梯,一边刷卡按下18层,一边在腹中暗暗盘算,一会儿该用什么表情面对设计总监,让她在自己的辞职申请上顺利签字。

作者有话要说:

####雷神转世叶文轩####

叶文轩:“我昨天思考了一个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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