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当家被活活踩死后, 其余的山贼被深深的震慑了, 纷纷丢下手中的兵器, 调头就跑。
这是鹿难烛第一次主动杀人, 虽然在夏秦怡看来并没有什么,可她的手法已经能算上残忍。
以她的武功明明可以一招毙命, 却选择了用蛮力生生将对方踩死。
对方的眼中充满了恐惧和对生存的渴望,挣扎剧烈, 双手死死的抱着鹿难烛的脚踝, 一向善良的小鹿却无动于衷。
夏秦怡沉默了, 可是当鹿难烛转过头,对她笑时, 她又觉得小鹿还是之前的那个小鹿, 人总是会改变的,从前小鹿太过单纯,不喜伤人, 这样的性格行走江湖时间长了,是要吃亏的。
“我们走吧。”
“好。”
二人再次上路, 夏秦怡也慢慢了压下了心头的异样。
一路平安无事, 中间有几次没在日落之前达到下一个城镇, 二人便夜宿在马车里。
鹿难烛还抓来了野味,用火烤了,把最好的肉分给夏秦怡吃,遇到天气好的时候,鹿难烛还会抱着夏秦怡跳上马车顶, 一起看星星。
一切都是从前的样子,小鹿似乎没有任何不对。
五日后,永州。
出了永州城再走个两三天,就能达到并州。
找到一家城内最大的客栈投宿,鹿难烛的心情似乎很好,洗漱更衣后,她主动提出带夏秦怡游览永州城。
“秦怡,再往北就没有这么大的城镇了,我们出去走走,去市集看看,然后到酒楼里品尝永州特色如何?”
“好,都听你的。”
二人携手出门,永州的市集照比之前的徐州小了不只一星半点,北边的城市已是深秋,鹿难烛便对夏秦怡说:“秦怡,越往北走越冷,我们去买一些御寒的衣裳吧。”
“好。”
来到一家成衣铺,老板热情的迎了上来。
“两位客官看点什么?”
“看看冬衣。”
“是这位爷您自己穿,还是给夫人看看?”
“给她选几套。”
夏秦怡接着说道:“都看看。”
“好嘞,两位客官里面请,夫人穿的在这边,男装在这边。”
鹿难烛一眼就相中了挂在最上面的狐裘披风,纯白色的,看不到一根杂毛,穿在夏秦怡的身上一定很好看。
“老板,麻烦您把那件狐裘披风拿下来。”
“这位爷真有眼光,这件狐裘可是难得,一共收集了上百只白狐,选取颈下绒毛制成的,东西是好东西,可惜价格也高了些,挂了两个月了。”
说着将狐裘取下,递了过去。
鹿难烛亲手将雪白的狐裘披风披到夏秦怡的身上,揽着她的肩膀,带到铜镜前,问道:“喜欢吗?”
其实夏秦怡也看中了这件,不过没等她开口,鹿难烛先选中了。
这件狐裘披风看上去很厚重,但穿在身上却很轻便,长短也正好,此时夏秦怡易了容,枯黄的脸色并不衬这件披风,但若是她卸了妆,倒是很合适。
老板见夏秦怡穿着并不好看,有些失望,看来又要挂一段时间了。
却没想对方点了点头。
“老板,多少钱,我们买下了。”
“大爷,这件衣裳可是花了大工夫的,从收集到制成花了足足一年!也正是因为造价太高,挂了两个月也没卖出去,难得这位夫人喜欢,年底啦,小的也是诚心出手,就收您一百两,如何?”
一百两对于这样一件衣服来讲,确实不贵,但一向富贵惯了的夏秦怡在听到这个价格后,却显出一丝犹豫。
也许她这辈子也就这样了,剩下的银两有多少她也不知道,还想留着钱让鹿难烛的生活过的好一些,便抬手要脱下来。
鹿难烛一把按住了夏秦怡的手:“老板我们穿着走。”
“唉哟,真是谢谢大爷了。”
“小鹿~”
“我们家那边的冬天很冷,再说,难得你喜欢,就买下来吧。”
夏秦怡最终没有忤逆对方的好意,点了点头。
交了银票,掌柜的又热情的推荐鹿难烛看看男装冬衣,她却摇了摇头:“多谢好意,我就不看了。”
“你不买一件吗?”
鹿难烛为夏秦怡系好了披风的带子,笑着说道:“我不冷。”
“老板,和您打听个事。”
“爷您尽管问。”
“这永州城有什么好吃的吗?”
“爷,您出门左拐,直走三条街,有一家通南北,他们家的菜是永州城顶尖的。”
“多谢。”
“饿了吧?咱们去吃饭。”
“好。”
成衣铺老板将人送到门口,看着两人携手离开的背影,心道:这男子倒是个心疼人的主儿,自己穿的破旧,却舍得给妻子花大价钱买件披风。
“小鹿,我们还有多少盘缠了?”
“怎么了?我没有数过,应该还有很多。”
“以后,还是不要给我花这么多银子了吧,世隐村那么艰苦,留些钱买必要的东西回去。”
鹿难烛紧了紧对方的手,柔声道:“你没经历过天山下的冬天,这件披风是一定要买的,你放心,若是盘缠花完了,我自有办法养活村民,还有你。”
夏秦怡的心头一甜,嘴上却说道:“谁要你来养了。”
鹿难烛粲然一笑:“是是是,银子都是夏女侠的,现在是夏女侠在养我。”
“你冒了这么大的风险把我救出来,经历了这么多,又何须再分彼此。”
“这可是你说的啊,说话可算数?”
“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