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你算是最后一个见到格伦的人。”科利尔沉沉地打量着纳什,目光中写满了心照不宣。

纳什笑了:“你不介意多个帮手,是吧?我经验丰富,愿意帮忙,而且正好有空。”

“你的假期你说了算,”科利尔抚摸着自己的白胡子陷入了沉思:“但你最好记住了,你的协助只到这个礼拜天的晚上为止,我们会看着你上飞机的。”

纳什点了点头,没有再继续争论:“你们不盯着,我也不会对你们警局有意见的。”

蒙彼利埃是一个不错的小镇。事实上,根据官方资料,它是个城市,但上次的人口普查显示当地的人口数量在下降,所以这儿并不是你所知道的那种大都市。蒙彼利埃的周边分布着很多农场和野生动物保护区,人口的97是白人,收入中值大概是三万美元。当地有很多公园和几家不错的餐厅,还有些相当值得一看的风景。

总体上来说,这是一个安静平和的地方。但是接下来,调查总得从受害者开始。

表面上看,格伦的生活就像一本打开的书,或者说一个公开的网站那样一目了然。拿到这个案子里来说,他的生活就是蒙彼利埃警局的官方网站。纳什在来到贝尔莱克河谷的第一天曾经和全警局的人一起吃晚饭。之后,他回到宾馆,开始回忆当天晚上搜集到的基本信息。

格伦·哈洛警督——办公室号2b2:他大部分时间都住在贝尔莱克郡。从贝尔莱克高中毕业之后,哈洛警官开始在执法部门工作,同时在爱达荷州立大学进修执法课程。他于2001年5月毕业,2001年6月受雇于爱达荷州中部卡斯特郡的治安官办公室,职务是调度员和狱警。哈洛警官在2002年8月被蒙彼利埃警局录用,担任巡警一职。从那时开始他参加了很多培训项目,包括探长和新型犯罪调查员课程、警长学院、突发事件指挥和呼气式酒精测试专员课程。哈洛警官很高兴能在蒙彼利埃警局工作,并希望在未来的日子里继续为蒙彼利埃的居民们服务。从2011年6月16日到8月28日期间,哈洛被任命为蒙彼利埃警局的代理警监。

纳什第一次看到格伦就喜欢上了他。他喜欢格伦的相貌,毕竟他长得很帅气,他也喜欢格伦的气质。格伦为人随和,话不多却很能干,这样的特质深深地吸引了纳什,因为他自己也不是个爱出风头的人。格伦在培训期间的提问往往一针见血,而且发表了不少有用的见解,他不像沃克警官那样只会夸夸其谈。

直到那天晚上和团队聚餐的时候,纳什才意识到格伦是同志。他不太信什么“基达”,但他也承认同志之间的确存在一种不言而喻的感知力,它不仅仅来自眼神的接触,或者是在递盐瓶时手指之间的轻擦。但不管是什么,它就是很准。在苹果派和咖啡端上来之前,纳什就知道格伦是同志了,而格伦也对他很有兴趣。

遗憾的是,当晚的每个人都是一幅兴致盎然的样子——虽然不是对同一件事情。fbi探员到来的新鲜劲儿使得一群警官无比亢奋,大家吵吵闹闹了一个晚上,直到餐馆关门。

“晚安。”纳什苦笑着打了个招呼,在餐馆外的过道上和格伦握了握手。

在月光下,格伦的笑容带着些遗憾,比纳什满脸的苦笑好不到哪去。“晚安。”接着,他有些冲动地问道:“明天我能你请你吃早餐吗?”

纳什咧开嘴笑了:“可以啊,明天我们得几点到办公室?”

“八点。”

“七点来接我。”

事情就是这样开始的。第二天早上他们一起吃了鸡蛋和培根,但在这之前,纳什就知道那天晚上他们一定会睡在一起的。

当然了,实质上的睡眠并没有很久。

但仅靠一个星期,你又能了解一个人到什么程度呢?如果说在执法机关的工作教会了纳什什么,那就是一个人不可能真正了解另一个人。在这个星球上,人类是最难以捉摸的动物。

也是最危险的。

第三章

“每个人都喜欢格伦,”玛丽琳·贝内特说。

蒙彼利埃警局的受害者代言人是一位六十岁左右的老太太,她身材丰腴,面容亲切慈祥,银灰色的头发被精心地盘成一个发髻。只要谈到格伦,她的眼眶总会有些泛红。

纳什同情地笑了笑:“这件事肯定是司法机构有史以来最独特的一个案子了。”

“唉,你看看。”玛丽琳用纸巾擦了擦鼻子,“我不是指那些罪犯,但即使是那时候,外面虽然都在传格伦虽然强硬了点,也是个会秉公办事的警官——他现在也是……也有很好的名声,不像……”她欲言又止。

“不像普雷文警官?”

她有点生硬地说:“伦是个好人,也是个正直的警官。”

“普雷文和格伦之间发生了什么?格伦是普雷文的上司,对吧?”

“什么都没有发生!”她的眼睛在方框眼镜后瞪得老大,“你到底想说什么?”

“普雷文正接受调查,格伦肯定找他这个下属谈过话。”

“是这样没错,但……是否要继续调查全凭科利尔警长说了算。而且,不管你怎么说,这个案子州警局已经接手了。”

啊哈!电视里的侦探往往会在此刻灵感突现。格伦找下属谈话虽还不能当作动机,但毫无疑问证明了这两个同僚之间存在冲突且关系紧张。这种局面极有可能会在短时间内变得非常糟糕。没有人比纳什更了解这种事了。以此为切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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