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第二十一章 书以松骨墨,贪以败官墨
乡间阡陌,一剑飘红带着太子走了一整日。
其实路不远,但这一路上,太子只能自己背着重重的木匠家伙慢吞吞地行走,每走二三里,要休息一两个时辰。
入夜,一剑飘红打了只野兔,两人在野外生火烤起了兔子。
太子啃着寡淡无味的兔子腿道:“你一直不说话,不憋得慌吗?”
一剑飘红:“……”
太子叹了口气:“其实我知道我妹夫的意思,他觉得把我丢到乡间去吃几天苦,我就会找你哭着闹着要回去,好过安生日子,”他又咬了口兔子肉,含混不清地说,“我也知道,乡下不可能天天有肉吃的,都是过年才吃得好点儿,以前梅竹跟我讲过的。”
一剑飘红:“……”
太子道:“可我实在是受不了他们对我一番又一番的说教了。每次请来的木匠都唠唠叨叨,就不能好好地教我做木鸟吗?这次的宋先生好像是真的会做木鸟的,可惜比上个木匠还爱说教。”
一剑飘红:“……”
太子继续道:“我是王孙,我的父亲祖父曾为天下拼搏过,我只想做个太平王孙,也不行吗?前朝养了多少宗室,而我根本没有几个兄弟,让我任性地做一个木匠,又有何不可?”
一剑飘红他捡起一根树枝,拨动了燃烧着的篝火。
“百姓奉养朝廷,朝廷统御百姓,百姓纳税,朝廷征税,这都是应当的。他们都想知道怀来为什么加税,为什么不看看这两年边关开市之后怀来捞了多少银子?我虽然只喜欢木鸟,但个中道理也是知道的——剑大侠,你知不知道?”
一剑飘红微不可察地摇了摇头。
太子道:“朝廷以战安疆,以此换来通商的机会,通商又带来了银财,朝廷自然应该加税!我吃的不多,用的不多,也不像其他王孙一样斗鸡走狗,我只是想做木鸟,我只是想做自己想做的事,他们却非逼着我去做一个合格的英明储君,何至于如此呢?”
一剑飘红:“……”
太子拍拍手,取出手帕来擦掉了满手的油:“我也就只能跟你说说这些。如果对妹妹妹夫说了这番话,肯定又要被他们骂了。”
一剑飘红:“……睡觉。”
他用脚把吃剩的骨头踢进火堆里,躺在篝火旁睡了。
太子打了几个饱嗝,从自己的背囊里拿出一只小一点的木鸟,用砂纸打磨了起来。
冯素贞又起了个大早,东方未明,天香未起,她只得踱步到了院子里,朦胧间看到了廊下明明灭灭的火光,是宋先生在吃那“烟酒”。
两人寒暄问好之后均是无言,许久,宋长庚才慢慢说道:“你是否觉得,老朽以一介庶民之身,强求太子尽责,是逾越无礼了?”
冯素贞忙道:“不敢,先生心怀天下,是对太子有所希冀,才会怒其不争。”
宋长庚沉默了会儿,悠悠道:“论年纪,我比□□皇帝——也就是当今圣上的祖父——还要年长……当年,天雄军宣大大捷之后,我曾在京城见过他一面。”
冯素贞知道,彼时,□□已经是救国于危难之中的英雄,而宋长庚却因着战乱颠沛流离,妻离子散,茕茕孑立——想必这一面,宋先生心情复杂。
她本以为宋先生还有话讲,等了半天,却仍然只看到那明明灭灭的火光。她心头一动,开口道:“烟虽是看起来无形,实则挟裹诸多尘埃,如此吸入肺腑,怕无益于康健,先生年纪大了,还是要多爱惜己身。”
“其实也知道这东西不好,烟这东西,都是挟带着墨的,吸进腹中想必是没什么好处的,”宋长庚自嘲道,“不过老朽教了一辈子书,也活到岁数了,吃点墨水进肚也无妨。”
“墨?”冯素贞不动声色问道,“宋先生于制墨一事,也有涉及?”
宋长庚道:“‘凡墨,烧烟凝质而为之’。老朽曾在徽州做过一任小官,也曾去过墨都歙县,很是研究了一番。我少年有志于记述实学,我的小书里也写了这墨艺的一小段。”
冯素贞笑道:“那想必是我囫囵吞枣时漏了这一段吧。我也颇好书墨,读书时还亲手做过一方,彼时一心想去墨都看看,也不知现在墨业风气如何。”
“书墨虽雅,在商言商,”宋长庚眯起眼来,“行行如此,往往总是一家居大吃肉,底下跟着喝汤罢了。”
“先生说的是,不知道先生在徽州,有没有和贡墨曹家打交道?”
“自是有的,”宋长庚兴致勃勃,“我当时毕竟是个学官,与歙县有名的墨家都有些交情,就连老死不相往来的程方二家,都因着我的缘故同桌吃了饭……”
冯素贞接着这个话头,两人侃侃聊了起来。
天香从房间里出来,见两人聊得正在兴头上,她借口出门吃早饭,拉着冯素贞一溜烟出了门。
说是吃早饭,不过是路边随便买了些小吃,火烧里夹了些菜肉,豪放粗粝,却见天香吃得很是香甜。她这模样冯素贞已然习惯,自己仍是颇具风范地小口小口吃了起来。
这两人一个做贵公子装扮,一个做小厮装扮,做派天差地别,很是引人注目。她们一路溜达,不多时,便到了逆旅商市集中的怀来城西。
恒泰丰门口依然站着一列兵士,簇拥着一个不停签章的师爷。天香有些好奇,这借了大半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