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程远再细心一点,那他就不应该将日记本也放在那里。
我将它拿在手中,内心有过片刻的挣扎,但实在难以抵抗心中那抹强烈的好奇,终于还是将它翻开了。
我从来没见过程远写日记,想必这全是他之前写的,边角落满了灰尘,看来有一段时间没被人触碰过。整本日志差不多已经写完,只留了几页的空白,我翻到第一页,上面标注着起始日期——2006年9月11日。
原本是四年前开始写的。
如果说时光可以倒流,那我必定会忍住好奇不去碰这本日记。程远的字虽写得歪歪扭扭,却不难看懂,每页右下角的那几个字总是工工整整的,如同每个人在写完一封信后要在最后加上“此致敬礼”这四个字,字迹清晰,下笔也很用力。
“程浩晚安”这四个字标注在日记每页的右下角,我似乎能够想像程远在写完这几个字时心满意足的将本子盒上,如同真的将这句话出口一般闭上眼准备入睡。这满满的一本日记并非是他在自说自话,他这是在对着程浩说,今天天气怎么样遇见了什么事心情好不好,好像他真的能听见似的。
我将日记直接翻到最后几页,我想我该庆幸自己的名字终于出现在了这上面,可与我名字连在一起的那几句话,却像无数个耳光向我扇过来,脑子里嗡嗡做响,唯独心脏还一下一下有力的跳动着。
他在里面这样写到:第一眼看到梁硕的时候我就在想,几年后的程浩会不会就是他这个样子。
原来真的是这样!
这些年来,他一直都把我当成另外一个人,他不累吗?
就在这时,程远和万海涛回来了,他喊我的名字:“梁硕……”当他看见我时,我手里正拿着他的日志,我猜我当时的表情肯定很难看,可能在笑也可能是在哭。
我将日记放了回去,对他说:“我今天先回去,你晚上还住这儿吧。”
程远冲过来将我一把抱住,将我的双臂都圈了起来,他这个动作使我想起了一些事情……
他从珠海回来那天,对我说爱我的时候也是这么抱着我的,也许当时他脑子里想着的是另一个人,不然为什么两年都未曾开口的话,怎么一去见过程浩就轻易说出口了呢。我当时还被感动的一塌糊涂,坚持了好些年的东西被他这句“我爱你”击得溃不成军,我满心满眼都是他,可他却把我当成一个替代品。
说不上是厌恶还是愤怒,我猛的将他推开,抬手抹了把脸,面无表情的说:“咱们分手。”
他呆呆的坐在地上,神情哑然的看着我。
为什么不说话?至少你该跟我解释几句吧,对我说事情不是我想象的那样,其实这两年来你已经爱上我了,说你现在爱的人是我,说你不要分手,就跟平常一样撒几句娇或者掉几滴眼泪,可能这样我就心软了,也一并相信了你说的话呢?
可是……他什么也没说,只是沉默的低着头,像是事情败露之后的停止挣扎。原本还抱着期望的我,在他死寂一般的沉默之中渐渐落空。
万海涛走进来,满脸惊讶的看着我:“硕哥,你这是……”
我看了他一眼,什么也没说,抬脚便离开了。
阿齐总说我这人是后知后觉型的,当事情发生的时候就跟个没事人似的,可过后等人们都将事情忘得差不多了才开始发作。就拿林言清当初跟我分手的那件事来说吧,起先我并没有任何过激的反应,等他有了新对象后我才想起买醉,硬是拉着阿齐喝了一整夜的酒。其实现在回想起来,我买醉其实并非全是为了林言清,只不过是为了证明自己是个失恋的人,循规蹈矩的走了个过程。
如果要真像他说的那样该多好,至少现在我用体会这种呕心抽肠的疼痛,像是五脏六腑都绞在了一块,疼得我都无法正常思考。脑子里全是一些零零碎碎的片段,全部都可笑至极,提醒当时的我有多愚蠢。
也不知道当时是怎么走回去的,只记得一到家便倒头就睡,整个人疲倦困顿得很。当我再次醒来的时候天依旧是黑的,起身喝了些水后,便转身去了电影房。
懒得纠结到底看什么电影,随手就抽出一张来放,看了一会儿,镜头里出现了曾被誉为“世界第一美少年”的伯恩安德森。
当时程远还问我这电影里究竟讲的是什么,我回答不上来,因为我也不清楚导演极力表达的是关于暗恋还是一个艺术家自导自演的爱情幻想。很多事情都是这样,不曾深刻体会过便不能产生共鸣,兴许我永远也不可能看懂这部电影,因为我还不至于沦落到连向心爱的人表白的勇气都没有。
不过现在看来,我比阿森巴赫也好不到哪儿去,无非是他已经死了,我却还活着。
在家待了三天,也可能是四天,冰箱里的酒和零食都变成电影的佐料被我消耗殆尽。扔在床头的手机很久都没响过,再拿起来看才知道已经没电。充上电将手机开了机,几十个未接来电和几条短信,点开来看,大部分都是阿齐打过来的。
这几天满脑子想着的那个人,没有来过一个电话,没发过一条短信。
作为一个刚失恋的人,该颓废也颓废了,要走的过场也已经走完,再不恢复正常的生活就不太像那个意气风发的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