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对小詹姆斯的评价已经很委婉了。相处几天下来,他就知道历史上,这小子为什么坐拥罗斯福的巨大政治遗产,最后连个州长都选不上(战后小詹姆斯曾经参加过加州州长的选举,惨败),只能靠父亲的余荫在国会混个议员了。
说白了,小詹姆斯就是典型的眼高手低。从小跟在罗斯福身边,见多了各种政治伎俩,小詹姆斯无论是眼界还是经验都不约翰强不止一星半点。很多约翰根本想不明白的弯弯绕,他一眼就能看透。
但是这就跟打游戏一个道理,意识再好,手潮也不成啊。小詹姆斯显然是被罗斯福这个大神给带偏了。明明可以走常规途径解决的问题,他总想取个巧、走个捷径。约翰甚至发现,他打心里就缺少对规则的敬畏。好像不弄点手段,打破一下规则的限制,就不能显示他的能耐一样。有时候他甚至将遵守规则与无能画上了等号,打心眼里瞧不起“循规蹈矩”的人。
问题是,罗斯福有时候打破常规,那叫政治艺术。你小詹姆斯凭什么能不按规矩来啊。约翰可以预见,等小詹姆斯离开罗斯福的照拂进入实际操作阶段的时候,不碰个头破血流才怪呢。
又问了约翰几个问题,劳伦斯还是觉得有些拿不准。白拿了近两年薪水,他也不能给约翰瞎出主意。“这样吧,约翰。我今晚就动身来华盛顿。明天下午或者晚上咱们抽空见个面。”
“要不你干脆住我那得了,阿黛尔他们都在路易斯安娜。家里就我们俩,谈事也方便。”劳伦斯为了他大老远跑一趟,看样子还有动用不少自己的老关系,约翰当然要表现的热情一点。况且有劳伦斯一直在他身边的话,他心里也更有底一点。
要是大西洋会议期间,劳伦斯也能跟着就好了。约翰不禁被自己突然冒出来的这个想法给逗乐了。劳伦斯也跟过去,那算什么,总统私人顾问的私人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