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爱耽美 > 经典耽美 > 当腹黑遇上鬼畜 > 第40节

一年之后,我见到了花娘。那个曾经只能出现在我梦中的女人,那个曾经只留下一张照片却让我当宝贝一般挂在脖子上藏进心口里的女人,那个老爹口里生我时活活疼死的女人。她在我躺树下发呆时从天而降。

她笑着对我说,嘿,小子,跟我走怎么样?我家里有个儿子,你帮我陪着他好不好?

她指着自家那个明明跟我闹了很久却突然间一脸陌生地看着我的男生说,他就是我儿子,花非花。以后,你们做兄弟。

以后,你就叫五六。

其实这样也没什么不好。花非花忘了他本来的名字本来的命运,五六也有了机会开口喊一声娘。没等来哥哥,却等来一个家。

所以,我懒得开口说一些纠正的话,也不想说。就这么过下去,很好。

一个五岁的孩子,不能太懂事,不能太早熟。

不能,有太好的记忆。

所以,我把过去打包上锁扔进地心深处。只是,扔掉不代表彻底消失。只是在等待,等待着一个合适的契机,然后,命运那个表子用她最擅长的推波助澜让一切回到原本预定的轨道。

我叫叶修砚。

我曾经有两个哥哥。

一个叫叶仲文,是从小抱来养在家中的名义上的少爷实际上的少主保镖情感上的哥哥,大了我三天。

一个叫那海之,是叶家从属类似于谋士一般存在的那家独子,大我十多岁。

我喜欢小哥哥,但是心甘情愿将我最爱的兔子手套送给大哥哥。

砚宝两个字,是老爹才知道的爱称。后来,大哥哥变成唯一额外。

藏在项链里的照片,是老爹留下的唯一遗物,除了大哥哥,没有人知道里面藏着的东西。包括小哥。

可是花娘给了我一个家。

花娘是这世上我唯一的亲人。

花娘不知道的是,当她心血来潮跑去偷看五年未曾见面的儿子时,巧遇了血洗叶家一幕。回廊下第一眼瞧见的穿着盛装的叶仲文顺理成章变成了她的亲骨肉。她冒着枪林弹雨救走了叶仲文,从此认真履行起一个做母亲的责任。

花娘爱花非花。

我不能让花娘难过。

所以,当花娘领我回家的那一刻起,我就决定了,从此这个世上再没有叶修砚一人。有的,是为花非花而活的五六。

很多年后,世上还存在的,三人,有了新的名字新的身份。

叶仲文,改名花非花。

那海之,单字时。

叶修砚,烟消云散。

直到现在,花非花承担了叶修砚本该承担的命运。

好了,故事讲完了。

这是讲给你听的故事,是无论如何不能说给花非花的秘密。所以,当他用绝望的神情嘶哑的声嗓问出那句我是谁时,我唯一能做的,只有用叶修砚的心与五六的脸告诉他唯一可以知晓的答案。

“花,如果你执意知道答案,此生你会永远失去我。”

如果你就此不提,五六于你,任取任求,此生不渝。

☆、二十九

说来也真是惭愧,明明是自个儿绷着脸提出那么强硬的选择题,等待答案时却跟面临凌迟样的惊骇。

尼玛,大花你要是敢不选我,我打断你三条腿。

大花沉默了很久,最后才像下定决心样幽幽叹了一口气。

“我饿了,吃饭吧。”

呼,安全着陆,感谢上帝。

想想也真是可悲,居然要跟个毫无价值可言的老朽故事争男人,也不知道是我脑子有病,还是这个世界太疯狂。

不过,既然大花已经选了再不过问,那就天下太平了。

去他的秘密。

去他的纷争。

我只守着我们家花,留在这荒山野岭从此自在逍遥。

生活一下又简单起来。

之前那时硬塞来的大包小包里,除了衣物钱财,剩下的果然是各种食物,五花八门,连营养剂这种可有可无的东西都有,甚至还被我翻出一罐肉桂粉来冲咖啡时做佐料。

真是厉害。

本来想着先滋润几天回头等东西都吃完再想别的法子,事实证明我又幼稚了。自那之后的每个月底,都会有包装严实的箱子从天而降,拦都拦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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