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看到袋里崭新的衣服,他鼻头酸酸涩涩的,他很久很久没有买过新衣服了,上一次走进这个大商场时,符合今年潮流的服装深深吸引他,然而拮据的口袋里只有买米买油剩下的几十块钱,售货员还曾鄙夷地说,他这点钱只够买衣服的一截袖子,为此他跟售货员吵了一架,然后到地摊买了两件衣服,回到家后,他还为自己奢侈的行为后悔,应该只买一件,省钱买米。
自那之后,他再没勇气进入大商场,地摊衣也成了生活的必需品。地摊衣质量很差,穿不到多久就起毛起皱,他始终狠不下心丢掉,于是便成了这副打扮。
时陌仿佛得到了最珍贵的至宝,他紧紧握住包装袋,却口是心非地道:“这衣服只是寄存在我这里,等我胜诉了,我就买更帅更好看的还你。不过我败诉了怎么办?”
“呵。”谢锦程拍拍他脑袋,将自己那袋棉衣勾在肩头,单手插裤袋潇洒地走进酒店,“你的字典里不能有‘败诉’两字,记着。”
第二天晚上,时陌正在翻箱倒柜地找以前的衣服。
他找出几套最喜欢的衣服,对着镜子比划,臭美地夸赞自己又帅了。这时,手机铃声突然响起,他边按下接听,边埋首在衣山里东翻西撬:“喂喂,你要来回收衣服吗?”
“时陌,在家?”谢锦程的嗓音好像陈酿多年的红酒,清醇诱.人,时陌听得骨头一酥,鸡皮疙瘩都窜了起来。
“在、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