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这几天其实一直有跟沈俊碰面,可是私底下并没有更多的交谈,他是有点尴尬的,想必沈俊也会有。他们也不是特别熟识的朋友。他站住,沈俊就追了上来,说:“你走这么快,我刚洗把脸你就没影了。”

“你找我有事?”

“没有事我就不能找你了?”沈俊笑了一下,说:“我请你吃夜宵吧。”

钟鸣想了想,说:“那我先打个电话。”

沈俊这才露出了那么点尴尬的神色,笑了笑,说:“应该的,应该的……”

钟鸣就跟凌志刚打了个电话,实话实说:“我跟沈俊吃个饭再回去。”

凌志刚当然是不高兴的,可是大度了一回,说:“别太晚,在哪儿吃,我正准备去接你呢。现在也没公交车了吧?”

钟鸣本来还打算坐出租车回去的,可是想了想,还是答应了。他没必要在这件事上再惹凌志刚猜疑,这也算吃一堑长一智,上次的打没有白挨:“那我等会把地址发给你。”

沈俊把他逮到了学校附近的一个川菜馆里,点了个小火锅。大冬天吃火锅很过瘾,钟鸣又专挑辣的吃,沈俊却不吃辣的,说:“我明天还有表演课,不能吃辣的,容易上火。”

沈俊不吃辣的,只喝了一杯酒,结果钟鸣一个人就把辣的那一半全吃掉了,吃了一身的汗。这时候都晚上十点了,饭馆里吃饭的人不多,只有隔壁房间里,有同学过生日,七八个人又喝又闹非常热闹。他跟沈俊其实都没有说什么特别的话,好像彼此心知肚明,说的话都无关痛痒,跟老朋友聚餐没什么区别。他们是很相近的人,无论相貌才华都算得上各有千秋,仿佛从一开始认识就有一种惺惺相惜的感情。饭还没有吃完的时候凌志刚就来了,可是没进来,把车停在艺大的大门外面等着他。

沈俊能这么对自己,钟鸣心里头又欣慰又伤感,更加敬佩沈俊的为人了。沈俊的社交能力出乎常人的好,这一点钟鸣都自愧不如,他好像天生就是为了要当偶像的,为人处世成熟又不去圆滑,让人觉得异常真诚。沈俊知道凌志刚要来接他,就没有送他,两个人在饭馆门口就分手了,一个回了自己的主粗,一个往艺大的大门口走。离艺大还有很远的时候,钟鸣就看见凌志刚叼着一根烟,站在车子旁边。

在夜色里面看,凌志刚浑身上下就多了一分阴戾的感觉,他生的高大挺拔,又一身黑衣服,一举一动都有凌厉的男人味。钟鸣站在远处看了一会儿,忽然在路边蹲了下来。

他脑子里总是不由自主地在想,要是没有遇见凌志刚,他的人生现在该有多美好,他现在离他的梦想这么近,似乎可以拥有很灿烂的未来。

可是一个凌志刚,把这所有的喜悦都抵消了,有了凌志刚,他的人生在成功,又能怎么样。

他叹了一口气,特别伤感,于是又开始自我催眠,说:“其实我很喜欢凌志刚。”

其实……“其实”很喜欢。

加了这么一个词,整句话都变了味道,原来他终究连自己也骗不到。

他正在那里蹲着的时候,一辆车忽然停在了他面前,他抬起头来,就看见凌志刚透过车窗说:“怎么蹲这里了,上车!”

他拉开车门,做到了后排座上,身上一下子暖和起来,到底是好车,做里头就是舒坦。

“喝酒了?”

“嗯。”钟鸣的酒量很好,虽然平常也没怎么喝过。他闻了闻自己的胳膊,问:“酒味很重么?”

“有一点。”男人递给他一杯水,他摇摇头,说:“太冰了。”

男人看了看他,突然把车子开到一边,从车子上走了下去,钟鸣透过玻璃往外头看,就看见凌志刚进了艺大旁边的一家奶茶店,不一会儿出来,手里就多了一杯热腾腾的奶茶。

钟鸣接在手里,那奶茶的温暖触着他的手掌心,他说了一声“谢谢”,却没有喝。

“怎么不喝?”


状态提示:第13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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