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爱耽美 > 经典耽美 > 小生 > 第13节

“林大哥。”这匪头握了握林金山的手,向他介绍道:“这是内人。”

谭思麟不情不愿地朝他微笑,并施了个礼。林金山瞬间就青了面孔,他最捧谭思麟,脸上一眉一眼都刻在心里一般,如今只是打扮成女人,怎么会不认得?想不到余毅不仅跟他抢,现在连内人都叫上了!

两人看着他有话噎在喉头说不出口的样子直发笑,谭思麟不敢太过明显,而余毅倒是一口牙齿都露出来了。

林金山咬紧压根问道:“听说伤得挺重,怎么样?”

“还好,只是没能守好大哥的东西,真是对不住了,东西都在吧?”

“没丢。”

他咬牙切齿的模样真是令人忍不住捧腹狂笑,东西是丢了,但是丢了什么他也不敢说,只能打碎了牙往肚子里吞,独自去承受那位的滔天怒气。

左有洋洋得意的余毅,右有视他为粗俗的谭思麟,林金山脸皮也没有厚到再呆下去。余毅估摸人没有人注意,便拉着谭思麟走了。

“不吃饭了?”

“吃什么吃,心意都带到了,今天晚上爷带你去吃山珍海味。”

谭思麟被他拉着上了车,拖过那甩在后座的披风裹住自己,就这么一时半会,都差点冻出鼻涕来。

“你不是想让林金山给你说好话么?”

“他现在比我还惨,还指望他干什么。”余毅搂着他的肩膀,说道:“爷一切都有计划呢,别担心。”

他们随便找了间酒楼停下,余毅让阿威停了车也上来吃,便搂着谭思麟进去了。掌柜的明显认识他,一跨进门槛就迎了上来。

“找个雅间,我夫人不喜欢吵闹。”

掌柜将他们俩迎进靠街的雅间,谭思麟一边走一边拿手在他腰后狠掐,惹得他不住求饶。

“你看吧,是你自己要穿成这样的。”

“我还不是为了你!”

“你也看到了,什么事都没有,我就跟去遛弯儿一样。”

谭思麟伸手去拉他的衣角,把衬衫扯上来,果不其然,白色的纱布已经沾染了点点血红。

“流点血而已,男子汉大丈夫……”

“管你!”谭思麟没等他说完,扯下那弄得他生疼的发饰扔在桌上,把端菜上来的伙计都吓了一跳,以为是哪家的少奶奶这么豪放。

“你今天就安安心心做余夫人吧。”

阿威坐在旁边,看看余毅给他夹菜,而谭思麟又赌气夹回他碗里,默不作声地端起碗开始疯狂扒饭。

“吃慢点,阿威,你很饿吗?”

“可叹我避难到江南境,知心的朋友有几人?慢说是姻缘前生定,想不到在这离乱之中认识了……”

“思麟!我们的姻缘是天注定啊,夫人。”

谭思麟抬手拂掉他手里的酒瓶,白瓷铿锵碎在地上,那匪头也不敢再喝一口了。

☆、(无责任)番外一

我叫阿威,是重庆(以前)的土霸王——余毅的小弟。严格来说,我是狂风寨的二当家,因为我的大哥比较挑剔,所以好多事都需要我亲力亲为。

很多人都问我,是不是狂风寨人手不够,为什么每次都要我跟着大哥出门做事?

就连隔壁寨子的小甲,都会问我:“狂风寨是不是只有你一个弟兄?”

其实不是的,狂风寨是一个严谨的、有规格的土匪组织,每个兄弟都有属于自己的事情要做。

“阿威,你们一群孩子把狂风寨发扬光大也是不容易。”谭先生的师父,君安对我说道。

其实不是的,狂风寨也是有年龄大的人的,多大都有。那些叔公有的住在重庆城里,有的住在山后的坟里。

“阿威,余毅连洗脚水都要你端,真是不像话。”谭先生对我说道。

其实不是的,一般来说,大哥要我干什么,我就会吩咐我的小弟干什么。

看来,很多人对于我的工作都有些误解。

嗯,我也有小弟,他跟谭先生差不多年纪,心思活络,就是有时候有会犯蠢,有时候会不听话。

最近狂风寨没什么大事,自从举寨迁移之后,也经过了那段艰苦的、充满磨难的岁月,我们又开始招收小弟,继续当起了土匪。

我每天都要处理寨子里上上下下的事务和大哥名下的产业,那并不简单,不过好在我大哥现在已经不归我管了,他现在的起居饮食是谭先生负责的。

可是某一天,我坐在饭桌前和君师父、君师父的爱人、我的小弟一起吃早饭的时候,我们听到了一声来自大哥房间里的巨响。那听起来像是昨天刚拿回来的前朝花瓶碎裂的清脆声,随之而来的,还有谭先生的咆哮。

我一直惊叹于谭先生的嗓门与爆发力,那大概是因为他以前唱戏的缘故。

我们飞快地跑到大哥的房间门口,就看到了指着大哥鼻子痛骂的谭先生,和散落一地的花瓶碎片。

“怎么了徒弟?”君师父问道。

“没事。”谭先生气呼呼的,看不出来这次的争吵是谁有错在先。

一般来说,不管是大哥错还是谭先生错,那惧内的大哥都会先认错。可是这一次他居然也板起了脸不说话,争吵的原因更加扑朔迷离了,我个人觉得,这次有可能是谭先生的不对。

我不是针对谁,但是谭先生的脾气在我们搬到云南之后真的见长。大哥非常顺着他,天气太热为他打扇子,湿气太重为他捶腿子……捶腿。


状态提示: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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