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伤药都要钱的,酒精也要钱,盐也要钱。硫磺是山上采的,不要钱。”阿狗老实地说,用一条干净的布裹住他的腿。
乌鸦看着自己的腿,沮丧地说:“我要离开这里,我讨厌这个地方。”
过年好
西北有三恶,其三是狼群,咬死牲畜,袭击农舍,为牧民所痛恨。然后是楼兰国的小王子李越和大王子李苏,各占一恶。
这两人的性格秉性不大被外人熟知,然而弟兄俩为了王位斗了几十年,把好好的西北弄得生灵涂炭、民不聊生,比那群恶狼更惹人憎恨。
一个卖糖人的坐在客栈门口的地上说着闲话。乌鸦很专注地蹲在他旁边听,阿狗坐在台阶上,低头用刀刨南瓜。老南瓜皮厚,阿狗刨得额头上的青筋都露出来了。
卖糖人的继续说:“二殿下如今势头正盛,要对大殿下赶尽杀绝呢。”
乌鸦摇头:“那不能,好歹是两兄弟,做弟弟的怎能杀大哥呢?”
正说着,一队侍卫匆匆而过,拖着一个五花大绑的人。卖糖人的立刻转移了话题:“阿狗老板,晚上做啥饭啊。”
阿狗抬起头,木然地说:“南瓜米饭。”
卖糖人的舔舔嘴唇,很羡慕:“我有好几个月没吃过白米饭了。”
乌鸦没好气地说:“米饭是给那位二殿下预备的,我们吃玉米糊糊。”
阿狗深以为然地点头,南瓜刨干净后,他低头捡地上的南瓜皮,这些可以放进玉米糊糊里。乌鸦帮他收拾家伙。
傍晚,客栈大堂里点燃着煤油灯。李越一身戎装,大刀金马地坐在正中央,他面前摆放了一碟风干牛肉,一盘葱炒鸡蛋,两张比锅盖还要大的馕,一碗南瓜粥。
李越拍拍手:“开饭了开饭了,楼上的都下来。”
阿狗父子往角落里的桌子上搬运晚饭——玉米粥,咸菜和杂面馒头,乌鸦帮他们拿筷子。重华王爷从楼上下来,身后跟着垂头丧气地蓝贝贝。这两人很自动地坐在了阿狗父子的那张桌上。
李越看了看众人,疑惑道:“才这么点人?”过了一会儿才恍然大悟:“蒙古人走了。”他又笑着朝乌鸦探头:“哎,朋友,你是不是也很想走?”
乌鸦早就想离开这里了,但是那些守卫的士兵并不放他走。
乌鸦把筷子递给重华王爷和蓝贝贝,待众人都开始动筷子时,他才说:“是。”
李越起身在大堂里走了一圈,最后停在蓝贝贝身边,弯下腰看了一会儿,忽然问:“哭了?”
蓝贝贝垂下红肿的眼皮,重华王爷抬手压在他的肩膀上,是一个保护的动作:“家务事。”
李越对这两人兴趣不大,就走到乌鸦身边,从中间的竹筒里拿出一双干净的筷子,夹了一根腌萝卜条放进嘴里,点头说:“这个不错。”
阿狗说:“殿下喜欢就拿去。”
李越老实不客气地把这盘萝卜条端走了,然后他又把一盘牛肉端过来:“我不占你们的便宜。”
大堂里的气氛很沉默,蓝贝贝低头用筷子搅汤,重华王爷关切地看着他。阿狗父子缩手缩脚,尽量降低存在感。乌鸦有条不紊地吃饭,一口馒头一口粥。
李越沉思了一会儿,开口道:“灵犀……”他说完这两个字,又夹了一块咸菜放在嘴里咀嚼。他是个急性子,但是他不介意让别人等待。
乌鸦手里的馒头掉在地上。蓝贝贝也停下了筷子,一脸惊讶且困惑地看着这个沙漠里的小魔头。
灵犀是一个被尘封的名字,乌鸦自己不提,也很讨厌被别人提起她。
“灵溪镇是你的老家?”李越咽尽饭菜,终于把这句话说完了,然后他看着对面桌子上别的人:“我说了什么不得了的话吗?”
蓝贝贝重新捡起筷子,没精打采地吃饭。乌鸦捡起馒头,一点一点地掰开放进嘴里:“是我的老家。”
“哈哈,我的手下为了调查你,还颇费了些时间。”
乌鸦神色厌恶,压下眉头:“调查我?”
李越点头,欣赏着乌鸦的神情,最后才揭开谜底似的:“骗你的,这里离江南几千里,飞鸽传书也没有这么快。我是从你的口音猜的。”
李越自得其乐,其他人默默地看着饭桌,虽然馒头和稀饭早就吃完了,但是他不起身,旁人也只好老实地坐着。
一个侍从跑进来,趴在李越耳边说话。李越的脸色迅速阴沉下来,一个人神情可以变化这么快,只会让人觉得凶狠。
“不可能。”李越几乎是咬着牙说:“我不会估算错,他一定还在这里。”
李越身边的谋士,地位大概比别人高一些,所以讲话没那么多忌讳:“也许他早就料到这一点了。大王子跟您比起来,更懂得揣测人心。”
李越瞪着这个不怕死的谋士。大堂里的气氛一下子变得紧张起来,旁观者毫不怀疑这位小王子会劈刀砍了谋士。但最后李越只是说:“集合,往东边出发。”
口令传下去,整条街响起了密集的脚步声,虽然仓促但并不忙乱,可见这支军队的训练有素。
谋士继续说:“您要得到的是王位,不是大王子,调转方向回楼兰,您立刻就能成为新的楼兰王。”
李越用钢刀一样的眼神看着他:“我做事情需要你指点?”
“我只是在尽为人臣的本分。”
“闭嘴吧,我不是父王和大哥,也没有从善如流的心胸。再多说一句,我会割了你的舌头。”
谋士就闭嘴了。
李越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