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起初还挺得意,后来就开始觉得更加烦躁,他一遍遍自问,自己到底在干什么?
到底是为了什么才会这样拼了命的糟践自己,每天在酒精和疯狂中消耗时间,在一群尖叫热闹的人中浑浑噩噩的蹦跶就自以为找到了归宿?
多少老师打骂苦劝都无动于衷的郜白,在一次打架受伤入院,而那个女人只是通过银行卡转了钱连个电话都没打来时,幡然醒悟。
出院后,他就染回了黑发,穿上校服回了学校,高二下学期的浪子回头,让所有人都大吃一惊。
再后来母亲去世,他觉得自己会不在乎的,但是最后还是哭了。
高考后,他选择了s省的一个一类大学,因为这是老师推荐的学校中离b市最远的。
郜白看了一圈,发现了一个衣服还算整齐,脸也较为看得过去的丧尸,然后搭住那丧尸的肩,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哥们,谢啦~不过不用安慰我啦~我早就想开了~不还有你们陪着我吗~看,全世界都是我们的兄弟姐妹,”郜白豪放的一挥手,满街的丧尸都在晃晃荡荡的走着,看着确实很壮观,“咱们已经占领地球啦!”
嚎了几嗓子之后,他放开那呆呆的被他架住肩膀的丧尸,拍拍丧尸的肩,算是告别。
自说自话什么的,角色扮演什么的,对牛弹琴什么的!!!妈蛋,再没个活人相处,他绝对就要变成神经病了!
到时候出现一个患有神经病的丧尸,哎呀呀,真想看看那些人类是什么表情~~~
哦吼吼~~~颤抖吧,人类!
郜白再次泪流满面,他真的变成神经病了!
话说,他会不会哪一天寂寞得很了,分裂出好几个人格,真的开始自己和自己过日子?
他漫无目的的又晃荡了一会儿,外面一片骄阳,地上黑色的变异植物都晒得蔫头蔫脑的,郜白毫无压力的裹着一身严严实实的厚衣服继续晃荡,冷热对丧尸来说都没有意义,只要不是爆头,他什么都不怕~
突然,他停住了脚步。
周围的丧尸显然也是闻到了那股香嫩的鲜肉的味道,已经开始躁动。
但是郜白却觉得有点不一样,他确实也敏感的察觉到了一丝人类的气息,那涌动的鲜血吸引得他口水横流。
但是这股气息给他的感觉和单纯的鲜肉诱惑又不一样,他抬起右手来,泛着青色的手上,那条金链子的痕迹在这些天的溪水浸泡中好像渐渐淡了,但是此时,手腕内侧白玉的位置却在不停地发出一阵一阵的颤抖。
丧尸的身体使他感觉不到玉石到底发生了什么变化,但是他心里有一种感觉,那玉在发烫,似乎想告诉他什么一样一边激动地震颤着一边发烫。
和空间有关?
他眼中划过深思,然后咬咬牙,拔腿向丧尸躁动的方向奔去。
他的速度比大多数丧尸都要快,等他循着那股诱惑着他流口水的气息找到目标的时候,他惊讶地睁大了眼睛。
只见一个三岁左右的小男孩,全身光溜溜的,裸着他闪瞎丧尸眼的白嫩嫩的小身子,正在快速跑动着,而他身后已经有一大串丧尸在嗷呜嗷呜的追了。
郜白拼命咽口水,那帮流浪汉跟这肉嘟嘟的小豆丁比起来简直就是草混子和鲍鱼的区别啊!!!
他一向是个不会亏待自己口腹之欲的人,所以末世前准备了各种各样好吃的,可是谁能想到作者这么坑爹,竟然直接让他变成了丧尸啊!!!
((⊙_⊙)有什么奇怪的东西混进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