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面对眼前所有一切都感到非常陌生,陌生的环境,陌生的人,还有他们说着我完全听不懂的话,将我弄得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真似云里雾里般漂流。
“呃,各位,你们是不是认错人了,刚才说的那什么选择,又什么突袭什么法拉克,获得什么.....呃......兹鳞片的话,我是真的听不懂啊.......不然这样,我认识个家伙,他叫弗朗科,是个大画家,他懂得事可多啦,我把他约来这里.............你们聊聊?”底气不足,我只能如此说道。
那个高大的牛头人呆呆的看着我,足有半晌时间,才喃喃的说出话来:“愿远方与风作证............霹雳他......好像没在开玩笑,或许他,真的失忆了。”
“不,这完全没有理由!”那个矮子急了:“突然失忆?总要有个什么原因的吧,要么小时候头被门夹过,要么老婆和野汉子跑了,要么生下孩子发现是隔壁老约翰的..........我的意思是说,凡事总要有个原因,霹雳一直和我们在一起,没有离开过半步,刚才还喝着酒呐,这一切再正常不过了.............呃!等等!喝酒?”矮子说道这里突然停住,他好像想起了什么?
“贝恩,霹雳刚才只喝了一种酒!”矮子激动的站起来,抓住牛头人的腰围说道。
听到矮子的话,牛头人也正色起来:“没错!就是刚才进门的那个女人,她自己喝了一杯,霹雳也随着她喝了一杯..............霹雳认识她,她好像叫.......克丽丝。”
牛头人说到这里,他们四个齐齐看向躲在一旁不出声的地精。
那个倒霉的家伙眼见事情不妙,正要开溜,还没走到门口,就被发现了。女亡灵手中抛出一团火焰,火焰炸开,点燃了门口处的鞋柜,封住了地精的去路。
而矮子则二话不说,抄起火枪,紧走两步,一脚将地精踹倒,用枪筒抵住地精的脑门,大声喝道:“说!刚才那个女人到底什么来路!她来干什么!你们之前还有什么阴谋!”
地精被这么一咋呼,差点当场吓哭:“不,不是,克丽丝小姐只是我的朋友,是她强烈要求见各位一面,所以我才安排你们在晚宴会晤,除此之外,我真的是一无所知啊!”
“嘿!一无所知?看来你要吃点苦头才能想起点什么吧!”说罢,矮子扣动枪栓,火枪立刻上膛。
地精顺着枪筒看向矮子的表情,矮子没有说谎,只怕一句不顺他意,地精的脑袋就会当场。
“等等,等等,放下枪,小心走火!”地精苦苦哀求,但矮子却不吃他那套。
“好吧,好吧,我收了她的钱!她现在住在加基森外的仙人掌旅馆里,别的事我可是真的!真的!什么都不知道啦,你们有问题去找她,别欺负我这个手无寸铁的科学家!”
“哼!科学家?那就请干好你分内的事,别整天围着钱打转!”矮子满脸不屑的收起火枪,将枪托抗在肩上说道:“走,去仙人掌旅馆里找那个女人!”
一头雾水,不明真相的我被这四个家伙连推带搡的弄出了加基森,直奔仙人掌旅馆而去。
仙人掌旅馆位于加基森外接近闪光平原的开阔地界,是往来两地必经之处,在这里做生意可一点都不比加基森镇里差。
这个旅馆在我打眼看来,可比加基森旅店装修的还要漂亮,还要上档次。
我进入仙人掌旅馆,一股石油大咖的奢华气息扑面而来。掐着金线的麻纱帳萝悬挂在进门的厅廊中,脚下是狮子皮毛缝接的柔软地毯,走廊过道,摆满了各种昂贵的装饰品,镶着猫眼宝石的猫像,装满金沙的挽壶女神雕像,还有各种演艺明星的签名艺术照,看的我眼花缭乱,我曾经以为狮王之傲旅店是最豪华的大酒店,可是与这里相比,狮王之傲简直就是乡下的茅草棚嘛。这人呐,还是要多走走,才能长见识,增强阅历。
哟,那个不是牛头人酋长乐队的签名海报吗?哈?这支部落成员组成的乐队,现在可是名声赫赫,联盟的人都已经知道他们啦,虽然阵营对立,但还是会偷偷买他们的留声机光碟。我回头瞅瞅跟在我身后的那个牛头人,心里不由想道,同样是牛头人,你看人家为追求艺术而活,而你却在这里追查我的身世,还说什么我失忆?就算我失忆和你有什么关系嘛,切!没事找事。
地精所说的那个叫克丽丝的女人,住在阁楼最里的豪华包间里,应该是个很有钱的富婆,我心里不禁荡漾,我这么穷困潦倒的家伙如果能攀上她这高枝,绝对有大把油水可捞。
我们走到克丽丝房门口时,他们四个不约而同的停住了,我看到小胖子用一些奇怪手势在指挥着什么,一定是某种暗号,他们难不成要对我的富婆,搞个什么突然袭击?不行,我不管他们什么目的,但是现在,这个富婆我得巴结她,不能让她到任何惊吓。
想到这里,我故意大声喊了起来:“谁是克丽丝,快出来,我们有事找你!”
小胖子一听,眉头紧皱,连连叹气:“完了,完了,这突然失忆后,他怎么连脑子都不灵光了!”
我白了矮子一眼,没有说话,反倒旁边那个女亡灵开口接话道:“如果他是真的失忆,那就是意味着他对我们的计划没有半点帮助了,那样的话,我一点都不介意...........吃了他!”
噫!亡灵就是亡灵,太凶残了,看她那全是干肉的脸,我浑身不由起了一阵鸡皮疙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