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后也不会过时。
东西确实是好东西,可他偏偏就是不能收。
他实在是怕了。
认识藜麦的,都知道他其实是就个俗人,跟他精致漂亮带点清贵气的外表完全不相衬,他喜欢别人对他好,喜欢别人关注他,喜欢别人把他放在心上,自然也喜欢别人送他礼物。
上辈子就因为秦封帮他打过一架,他对秦封第一印象很好,后来秦封看上他,缠着他几天,送些钢笔字帖之类的小玩意儿,就把人给追到手了。
他曾经奋不顾身的喜欢着秦封。
这是个让他感觉到恐怖的事实。
掌心上面的疼痛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他,若他真不跟秦封撇开关系,他以后会遭遇的,只会是比这还要疼痛无数倍的伤害。
他是真的怕了。
那些疼痛和恐惧普通跗骨之蛆,缠着他不放,让他甚至喘不过气来。
第二天到学校藜麦就去找老太太,表示自己想去考市一中的入学考试,老太太也高兴,说让他先准备准备,她跟那边的老师,也就是她往届带的学生联系好,周末的时候带他去市里参加市一中的入学考试。
藜麦应了,也没跟其他同学说这件事情,照常上课,只是他期中考试的成绩出来,其他班级的同学也都知道了,都想瞅瞅这个传说中的第一名什么模样,是不是多长了鼻子眼睛,到下课时间他们班门口全都是过来围观的,堵的班里同学出去活动上厕所都不方便!
可他们也不恼,反而很是骄傲,总是与有荣焉的仰着头,全校第一名出在他们班上可是破天荒头一遭,他们高兴还来不及呢。
而且过来围观的不乏长得好看的女同学,过来就有那献殷勤的往人跟前凑,据说还因此成了两对儿。
路蕴趴在桌子上,小声感叹着可惜他们是理科班,若他们是文科班就好了,萃萃小姑娘估计也得过来凑热闹看看,他就可以凑过去给人介绍藜麦了。
这可是他从小玩到大的发小儿,谁能有他了解得多?!
藜麦没理他,收拾着书本准备去上体育课。
高中的体育课其实不被重视,高二还好,高三的体育课基本都是被占了上其他课目,上体育课的时候也就是体育老师领着跑两圈,就解散让他们自己活动去了。
女生一般玩儿羽毛球乒乓球的多,男生就占了篮球场打篮球,剩下那些不愿意动弹的,就在旁边看台上坐着晒太阳,藜麦手伤着不能活动,班里男生嫌弃路蕴跑不动也不带他玩儿。
两人就坐在看台上晒太阳看着东西,路蕴懒洋洋的躺着,“冬天的太阳晒着真舒服,暖洋洋的。”
藜麦点头,“嗯。”
路蕴笑眯眯的看着班上的同学打篮球,他刚刚把那个穿着玉坠子的手链送出去了,并且成功的跟人约好下午放学出去吃肯德基,现在全身上下都洋溢着志得意满的喜悦。
藜麦在旁边看得分明,人家小姑娘估摸真就是看着玉坠子还挺值钱才收下的,也是对路蕴家里财力有些误解才答应跟他出去吃愿意陪他去吃东西。
说实在的,沈萃这样子的姑娘,自身条件好,对男朋友要求也高,非得有钱有能力长得还不错,就藜麦这样成绩好长得好的还不够格呢,毕竟家徒四壁,太穷了些。
路蕴这样子的,还不及藜麦呢,自然也高兴不了太久,不过藜麦也没说破,毕竟少年怀春,不自己栽个跟头,别人怎么说都是没有用的。
一如他当年,非得撞得头破血流了,才能知道厉害。
他轻轻笑着,路蕴刚说完,“咦”了一声,手脚并用地从椅子上站起来,揉了揉眼睛,指着对面,“麦子,你看那人是不是封哥啊。”
藜麦顺着他指的方向看了眼,就在他们对面操场角落里,秦封拉着个漂亮女生低头正说着什么,两人头挨着头,姿势特别亲昵。
似乎是对他们目光有所感应,转头看向他们,冲他们笑了下,随即神色平静的回过头去,拍了拍那女生胳膊嘱咐了些什么,转身大步走开了。
路蕴赶紧回头看藜麦,怕他自己搁那儿伤心,有些慌张的随意描补着,“可能只是那女生恰好跟封哥认识,所以过来打个招呼而已”
藜麦没什么表情的点头应了,还没等路蕴松口气呢,他突然笑着开口说道,“那是秦封的前女友。”
他当时在校门口打架的时候第一次遇到秦封,秦封就是过来找他女朋友,两人从学校出来吃饭正巧走到小店门头,不过后来秦封看上他,追着他跑的时候说已经跟人分手了。
那姑娘后来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嫁了个挺有钱的富二代,结婚的时候还请秦封去参加婚礼来着,他们断的干净,藜麦自然没过多关注。
只是现在看来并不是真的断的干净,至少在现在这个时间段,两人的关系还很亲昵。
他才是秦封的过去式。
路蕴差点被他噎到,看着他也不像生气,便试探着小声问道,“你跟封哥,是真的完啦。”
他没敢说的是,早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