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爱耽美 > 校园耽美 > 带着前夫遗产重生 > 分卷阅读60

是帮忙跑腿拿点东西,在后厨帮忙切水果洗盘子的,我不陪酒的。”

说着一把抓住他胳膊,逼近藜麦,神色严肃的盯着藜麦,“这事儿你可千万不能告诉别人,咱们学校校规虽然不算太严,但若是真让人误会我在酒吧里陪酒,那我这学也别想上了。”

藜麦看他都快给吓着,赶紧点头保证,“好,这事儿我谁也不告诉。”

林卿倒是挺相信他,见他神色认真的保证了,才松开他,略微松了口气,“本来也不打算告诉你的,咱们毕竟还是学生,去酒吧就不好。

虽然我只是在后面帮忙,但是酒吧里面有时候会有些乱,避免不了被那些喝醉了的客人拉住灌两杯,你还是在宿舍看书吧。

我大概2点左右回来,回来的时候还得翻墙呢,回宿舍的时候我轻点,不吵醒你。”

他说话的时候,表情还是一如既往平静内敛,藜麦却能从他眼睛里发现些许无奈压抑。

微微红着脸,连看藜麦的时候,眼神都有些飘,看得出来他是真觉得去酒吧不好,并且为自己在酒吧兼职感到羞愧不安。

但是因为某些原因,又不得不去。

说完还有些担忧的看着藜麦,似乎是他怕会介意这件事情。

毕竟当初万宏知道他去酒吧做兼职,还是半夜两点才能回宿舍,气得跟他大闹一场,整整一周没理他。

藜麦介意吗,他肯定不介意啊。

他为什么第一反应是林卿去酒吧做兼职是卖酒的?因为这事儿他干过啊,当初跟着秦封的时候……

呸。打住!

藜麦摇摇头,把秦封这两字甩出脑袋。

总之他当年也曾经在酒吧里面混过一段时间,酒量也是练出来的,千杯不醉称不上,但是喝倒个十来个是没什么问题的。

他看着林卿微微有些发白的脸,笑着去挽他的胳膊,“我会啊,还挺能喝的,走吧。”

林卿皱着眉,他工作的酒吧是鱼龙混杂的地方,他选择在酒吧做兼职,是因着这个时间段生意好,相比较之下,时间少,能拿到的钱多。

而且这个时间段,恰好还不影响他正常上课学习的时间。

但是在酒吧里面吧,哪怕是他只是个跑腿刷盘子的,哪怕是他平日里再注意,也免不了会被灌几杯下去,也会有些比较暧昧让人难堪的身体接触。

他是男生还算好的,跟他一起工作的小姑娘就经常被那些客人揩油吃豆腐。

乱起来称之为乌烟瘴气也不为过,如果有其他选择,他都也不愿意去,自然也不想把藜麦牵扯进来,“你别去。”

藜麦可不听他的,绕开他率先往前走去,林卿急得拽住他,“你听话呀,那里真不好玩儿,咱们明天上午去博物馆参观,下午陪你去游乐园玩儿好吗。”

藜麦笑着看他,“你这是把我当你弟哄啦,你放心吧,我知道酒吧是怎么样的地方,去了也只跟在你旁边等你下班,不会惹事儿的。

再说了,我长这么大,经常听别人说酒吧里面如何如何,还没有亲眼去看过,你就当带我过去玩儿,长长见识也好,我安生待着,能出什么事儿呀。”

林卿还想再说什么,被藜麦仗着身高腿长拖着往前走了好长距离。

见他是打定了主意,只得同意他跟着去,一时又有些自责,暗恨自己没事提什么兼职,在路上心情沉重的叮嘱他许多注意事项,让他千万要小心些。

藜麦正装乖呢,自然是万分乖巧的点头应是,林卿兼职的酒吧离他们学校还挺远,想来也是因为林卿不敢在学校附近的,怕人认出来,总会有些不必要的麻烦。

他两搭着公交车,摇晃了半个多小时,到地儿都快七点了,冬日里黑的早,林卿领着他从后门绕进去更衣室换衣服,更衣室里已经有人了,正坐在靠窗户边的条凳上抽烟。

见他们进去,抬头看了他们一眼,烟雾缭绕里头投过来的目光有些刺人,带着些许轻微的敌意,藜麦正莫名其妙呢。

有个胖子颠着身肥肉跑进来,喘着粗气,“看到小梅了吗,这都轮到她上场了,咋人还不见了呢?!”

第30章 风波

藜麦就纯属路人, 对情况都是不明所以,自然不会乱接话,林卿倒是知道胖子口中的小梅是谁,不过他也刚到,并不清楚人在哪,也就沉默着脱掉外套,把店里制服换上。

胖子是酒吧负责演出安排的,现在早安排好的节目单出了空漏, 他心急如焚,急得满头大汗的到处找人, 在休息室没瞧见人,急急慌慌要去别的地儿找, 也不多待, 转身就走。

正靠着窗户抽烟的男人掐掉手里烟头,站了起来, 目光顺着林卿打量到藜麦身上,眼神有些深, 带着的敌意也愈加清晰。

不过最终也没说什么,只是嗤笑一声, 嗓子沙哑着,却不难听, 略微还带点儿烟嗓的小性感, “别找了, 小梅刚跟着冯家大少爷进包厢里了。

今儿估计是别想出来唱了, 你有这功夫,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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