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爱耽美 > 强强耽美 > 侯门长媳 > 分卷阅读21

去将门打开,王婶看我刚起床的样子,进来问我:“今儿怎么起那么晚?快去换衣服。”

“天气太热了,上半夜都没有落睡,下半夜迷迷糊糊睡了一会儿!”我跟她说,她一听也应一声说:“可不是吗?这鬼天气。”

“我昨夜凉了大半缸的开水,今日做些拌面卖。”说着,让她婆媳先去厨房准备。回到房中,看到喜服包裹还在,人却不见了,心里落定,这人还算识相。脱下身上的白色里衣,露出半旧的绣花裹胸,换上交领窄袖布衫,罩到膝盖处下身一条裤子,中间用腰带一扎,就麻溜地出去了。

玉琴在炸爆鱼,我从井里拉起木桶,天热咱们又没有冰窖,晚上焖好的肉,要凝冻成块,不散,只能靠着井水的冰凉。拿起来切成块,排在盘子里。

“燕儿!我走了!”听见打招呼声,我忙回答:“哎!”突然察觉不对,抬头看见常远就这么大摇大摆地堂而皇之地,从厨房门口路过。脑子里突然出现一句:“完了,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果然,王婶奇异的眼神看着我道:“燕儿,你怎么这么不知轻重?即便你们有婚约,到底是要成婚以后才能……才能在一起。你可知道,婚前丢了贞洁,哪怕那人是你的夫君,也会被婆家瞧不起!我说今日你怎么就起这么晚呢!你啊!真是糊涂!”

我要是说我那薄膜还在,估计王婶也不会相信,就只能任由她叨叨,等店门开了,她也就会歇了。只是我心里纳闷,既然他没走,方才我换衣服的时候,他在哪里?

根据铁口直断给我们批的八字,据说是天作之合。看着手里的生辰,我觉得好陌生,他帮我定了一个生日。这完全是根据天作之合凑的数字。这也是数据造假?

就这样,这一天终于到来了,林家母子只是作为亲眷被邀请过来,王叔王婶才算是我娘家人。我嫁地简简单单,毕竟那几间房子,手里的这些银两在普通人看来或许还算是有几个钱,对豪门来说,就什么都不是。

我被喜娘扶上花轿,这个时代评断新娘子美不美,靠的就是花轿底端露出的那一对金莲,若是前世我对此等陋习一直是秉持批判态度。经历了这么多年,渐渐想明白了,其实裹小脚与那整容,削骨磨皮是一个道理。一旦审美形成,就很难扭转,更何况裹小脚是从上层社会传到下层社会的,这种传播更让人容易效仿。

不过我的审美观是从前生就形成的,况且即便是前世,我也从不认为自己需要迎合谁的审美,从未有过对那张脸动刀子的想法。这一辈子自然不会以一双大脚为丑了,是以大大方方地让一双天足,穿着绣花鞋露在外面。

虽然是三伏天,这轿子里甚为清凉,好似这座位下放了冰鉴,果然是交给他就该放心了。

下轿子的时候,有人轻声嗤笑,议论着,无非是说我走得快,走得丑,一双大脚毫无美感。品头论足这个成语本就是针对了一张脸和一双金莲。

记得那一日去他外祖府上,跟着嬷嬷一起学习礼仪,嬷嬷从未教过一双大脚的女人走路,裹足女人独具有的袅娜多姿,惹人怜爱的姿态,在我学来简直就是灾难。我与嬷嬷商量:“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要想莲步姗姗,没有那三寸金莲必然是不行的。如今我这脚岂止三寸,六七寸都有余了,再要学那等姿态,完全就是东施效颦。”

然而嬷嬷是个坚毅能干的好员工,她劝导我,这世间没有过不去的坎,只要功夫深铁杵也能磨成针。我内心宽面条泪,想我前世虽是背靠大树好乘凉,但是好歹也是走路带风,自有杀气的职场高管。如今却要过来低首含胸,摇摇摆摆的走路,内心里的不认同,学起来就异常困难。正当我要举手投降,打算表示再学下去,我宁愿不成亲了,以抗议这等不人道的训练。

我那未婚夫君如救星般出现道:“走路跟河里刚上来的鸭子似得,有什么好看的?还是你原来的样子好!走路就别学了!”嬷嬷还想争论,被他一句:“她嫁的是我,女子从夫!我觉着好看就好看了。嬷嬷只管教她如何行礼便是。”彼时我激动地问:“难道你也是穿来的?”他对着我一脸懵逼,我略感失望。

有了他的这句话,走路这事就算过了,其实我那领悟能力不差,行礼这块做起来就行云流水,算得上一学就会。

扯远了,才走了几步路,刚刚站好准备拜堂,就觉得这天气实在炎热,差点就不小心要伸手将头上的盖头给摘了。

“姨娘,什么叫市井?”一个童声传来甚是可爱。

不过他遭到了轻声喝止:“别胡说!”

“大哥哥,为什么要娶一个市井女人?”还是那个懵懂的孩子。

“落儿!过来!”

“太太!”

这个插曲结束,就开始了拜堂,我听号令跪就跪,起就起,该怎么就这么样。直到送入洞房!

第11章

进了新房倒是个清凉的所在,原本额头上,身上冒起的汗开始消退。我正准备端坐着歇一歇,这盖头之下,我膝盖之上递过来一个描漆托盘,上面放着几块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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