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是是,他高兴就好。」
这课上完後,半兽人们陆陆续续地拖着疲惫的身体离开,只剩下宵亚拉着青伦聊得兴高采烈,似乎还离不开刚刚那一剑的雀跃。
「宵亚,你不用去市集卖衣服吗?」慎人从树上跳下,拉住宵亚问。
「我也对,得去赚骨头,才能献着,才肯跟慎人离开。
看样子,宵亚当真是把青伦当成了神一样的存在了,也难怪一直被无视的慎人会感到不是味儿。
「你啊,这样下去,所有兽人都会把你当成敌人。」布沙书如此跟青伦说。
「我也是教他们的伴侣保护好自己,他们不该把我当敌人。」青伦边收拾边道。
「你有你的道理,但兽人都希望他们的伴侣由他们来守护。」
「大家同为男子,为什麽有事便要靠兽人来守护?」
喀勒部落什麽都好,山明水秀,风俗善良,青伦唯独看不过眼兽人的这种想法,同为男子,只不过是因为半兽人比较弱一点,有生育的能力,怎麽在兽人眼中就成了娇滴滴的姑娘了呢。
听布沙书说,喀勒部落算得上是这片大陆上实力数一数二的部落,都被迫似畚曛链耍若半兽人也能帮得上手,事情肯定会好办得多。
布沙书怎会不明白他的意思,柔声解释道:「他们只是心疼心爱之人罢了。」
布沙书的眼神暖得炽热,青伦慌忙无措的别过头,改问:「对、对了,你知道如何能打造些像样点的剑吗?毕竟这些竹剑只是练习用,对付迫说氖焙颍还是得用我的那种剑。」
布沙书听了,便将青伦领了去部落打造工具的店――在这里,兽人的身体便是武器,他们从没想过要打造什麽剑呀刀呀的,所以布沙书只能带青伦去这里了。
那店主是个熊种兽人,叫达当,部落大部份人的家具碗碟都是他打造的,若真要能打造一把锋利的剑,也就只有他了。
达当端详地细看了青伦的沧海剑一会,摇头说:「这剑太名贵了,用的是只曾在古书中出现过的钢银,就算是当时人类还在的时候,也很少人用钢银打造出这麽好的剑,不行,我做不到啊,最多也只能用银竹仿制」达当痴迷的看着这难得一见的宝物,问青伦:「青伦啊,你这是哪来的宝物啊。」
青伦一顿,说:「以前的一个认识的人送的。」
达当自顾自的把「认识的人」解作朋友了,说:「你这朋友可真是疼惜你啊,把这麽好的宝物送了给你,算是送了你半条命了。」
此时的青伦心沉了沉,暗忖:疼惜?若真的疼惜他,又怎麽欺瞒他这麽久,又带着官兵来追杀他。
只是青伦心里也明白,这剑手工精巧,落在任何人手里,只要那人用得恰当,总能护他半条命。
那时溥襄送他这把剑,便说过:「我希望哪天这把剑能替我保护你。」
青伦接过银剑,见它泛着蓝光,气度不凡,便知道这是把名贵难得的好剑。他把玩了一下,便高傲地跟溥襄笑说:「发肤之痛何足挂齿,你这剑对我来说可说是无用之物了。」
可他知道溥襄送他这剑为的是情意,便将自己腰间的长剑转送给溥襄。
那是跟了他两年,杀过不少恶人的剑,名叫百罹。
「你若不介意我这百罹剑沾满鲜血,我便把它给你作为交换。」这话他虽然说得趾高气扬,可那烧得火红的脸都快朝天了,他不懂得说情爱话,这已经是交换定情信物的意思了。
「这剑沾的是恶人之血,我又怎麽会介意。」听懂了的溥襄笑着接过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