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是很腼腆,总是紧张。以前林畅是不大喜欢这种没有自信的人的,可是她,却不一样,相对于同传现场的淡定自如,这小猫儿似的紧张变得尤其可爱。都是跟远处那个人相关吧,太在意他了,才会这么在意他的父母。
“你和嘉树是怎么认识的?介意跟我说说吗?”
“嗯?”苗伊怔了一下,马上说,“不,当然不。我们……我们是小时候就认识的。”
“小时候?”林畅惊讶,她这做妈妈的怎么会不知道?
“嗯,他在桃圃读高中的时候,我住外婆家,就在隔壁。”
“原来是桃圃。”林畅轻轻点头,当年驻外把儿子送走,忙得都很少打电话,更不要说到桃圃看他,当然也就不会知道他的隔壁住了这么个小女孩儿。“那个时候你多大?”
“第一次见,四岁半。”想起自己坐在台阶上啃棒冰,只顾目不转睛盯着他,脸蛋都冰出两个红疙瘩,苗伊忍不住唇角就弯弯的,“后来,常在一起玩。”
“是么?那可真的是小时候。可他去的时候已经十五岁了啊,又很叛逆,怎么会跟你这么个小豆丁儿玩?”
“嗯……”苗伊有点难为情,“说起来,我外婆跟你们家阿姨认的是一辈人,所以,按辈分我得叫他‘小叔叔’。大人们忙的时候,他就帮忙带我。”
“小叔叔?”林畅笑了,“那他要得意了,他还真会带孩子啊?”
“嗯。带我和他们同学出去玩,看电影、逛公园、游泳。哭了,哄,就买冰激凌。后来不哭也买,三年,吃了他好多好吃的,他现在还记着呢。”
当着婆婆的面忍着没说他总是背她、抱她,用名牌运动服给她擦泪擦鼻涕,骑车把她拢在怀里,跟同学打闹还会把她扛起来跑。小叔叔最好了,就这么回忆一下都甜得她嘴巴闭不拢,已经完全忘了当初人家是把她当小灯泡来的……
“哈哈……”林畅开怀而笑,儿子从小就是个霸王,打架,旷课,成绩再好也压不住学校对他一而再再而三的警告,本来早就独立能照顾自己了,可林畅驻外前还是不得不把他送到亲戚家让人看着。却没想到他居然还帮别人看孩子,看的还是个小女孩儿。这孩子现在看着都软软的,小时候还不得是个糯米团儿?看着她,林畅脸上的笑容越发晕开,“你小时候一定很可爱。”
婆婆已经换去了那身职业套装,身上只有奶白色的薄羊绒衫,妈妈的样子,很漂亮,也很亲近,苗伊的胆子又大一点,“嗯……就是总喜欢黏着他。他打球一回来,我就要冰激凌。”
“是吗?”第一次听儿子青春年少的故事,林畅觉得有趣又惊讶,那个时候他的生活费被严格限制,就怕一个人在外面养成什么不良习惯,没想到,他非但没学坏还省下来用力在宠一个邻居小丫头,以前在京城跟妹妹林冉也没见他这样疼过人。“他打完球不都是要跟那帮混小子去玩到天黑才回来吗?”
苗伊眨了下眼睛,不会啊,那个时候小叔叔每次打完球就直接从球场跑回来背她出去买冰激凌的,为了证明一下,苗伊打开手机,找出那张他背着她的照片递给婆婆,“您看。以前他打球快回来的时候,我就在台阶上等,从来没有等到天黑过。”
林畅接过来,不觉轻轻吸了口气……
十五岁的少年,刺头,青春,不可一世,张扬得比阳光还要耀眼。背上却趴了个白白净净的小丫头,一身小粉裙子,眼睛水汪汪的,在他肩头认真地舔冰激凌。他回头,两个人几乎头挨着头。没有如今特殊的镜头处理,他的汗,她鼻头的巧克力,一对孩子,这么漂亮,抓人心的漂亮。
打完球就往回跑,疯玩都顾不上,是惦记着有这么个可爱的小东西在台阶上等他吧?
看着照片,林畅爱不释手,不由道,“怪不得现在他还这叫你小妹妹。”
啊?天哪……苗伊好窘,婆婆居然以为他叫她“小妹妹”是因为这个,嗯,好吧,总比,总比知道是她上班时间给他唱情哥哥情妹妹的强……
“后来呢?他上大学以后,你们还有联系吗?”
如果林畅没记错,当年儿子在凌海读书,大学四年是按学期换女朋友的,回到京城也交往了一个,虽然都很短,可数字却不小。而那些年,这小丫头还在读小学。
“嗯……”说到那分离的十六年,苗伊脸上的红晕悄悄冷了下来,“没有,没再联系过。是后来我又借住外婆家,他正好回来帮阿姨办拆迁,才再见面。”
“那是什么时候?”
“去年九月。”
九月……到今天也不过半年多的时间,丈夫南也瞻十一月份就带回了她的工作照片,而儿子,不久后就直接告诉她,“妈,我有媳妇儿了。”林畅曾经是感觉突兀的,可现在,看着手里的照片,看着眼前的女孩儿,心里忽然有种热热的感觉。
曾经那个叛逆的少年其实心特别软,喜欢什么就很执着,他一定非常疼爱那个叫他“小叔叔”的小丫头;分开那么久,他张狂、努力、人生曾一度非常挑战,一定没想到、也没时间想到,小丫头也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