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百花楼了,他是我选的夫,此番他来了,不得做做样子亲热一番?”说着整理一下凌乱的衣衫,继续道,“既然你家爷身子弱,那换我抱他好了!”话音未落便抬手一个公主抱,将卓凌捧在怀里,低了头眉目含情的看着她。
长顺一心惦念卓凌女儿家的身份被人识破,又开始碎碎念:“爷,老奴说了,这百花楼藏污纳垢,不是爷这样的人该来的。您瞧瞧这姑娘,一个女孩子家的,主动投怀送抱,像个什么样儿啊。”
卓凌哪里顾得上长顺的念叨,只眼波流转,双眸含羞,抬头仰视抱着自己的叶梅,心内感叹——若她是男子,携子之手与子同老,该有多好。
叶梅听了长顺的话却不高兴了,松手放下卓凌,道:“这位老人家何故出口伤人,我虽是百花楼的人,却是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非常的洁身自好。你这老头若是再这般伤害我幼小的心灵,我必拔了你的胡子。”
长顺探了头笑道:“姑娘好本事,若真能揪下老奴的一撮胡子,老奴将唯姑娘命是从!”长顺本是站在卓凌身后的,叶梅只是从声音上辨出他是个上了年纪的人。
待长顺探出头来,叶梅这才发现长顺那国字脸甚是威严,下巴却是丛草不生,没有一根胡子。
“哟,你家都是奇葩啊,公子爷胸比女子的都大,还富有……”,叶梅说着忽然咽了咽口水,继续道,“胸比女子都大,还富有弹性。你一个老男人,却不长胡子,哈哈哈哈,你们这些奇葩!”说着笑的弯了腰,扭身伏在床上笑了起来。
长顺气得竖了手指指着叶梅道:“你,你……若是再敢这样浑说,看我一掌不打死你!”
卓凌也不理会叶梅的取笑,道:“此次前来是因为家中有些生意,需要去江南走一遭,因此来跟姑娘道别。”
叶梅收了笑,起身道:“不行!你走了,我怎么办?”
长顺一副幸灾乐祸的模样,笑道:“你又不是我家爷明媒正娶的妻子,我家爷走了,你继续接你的客咯!”
叶梅一个踢腿上去,本想给眼前的老男人狠狠一脚,却不料那老男人好像也是练家子,只退身一闪,叶梅便落了空,待叶梅腿上的劲儿散了,再伸手抓了她的脚踝。叶梅的脚被长顺铁钳一般的大手擒住,只消长顺一个反手,她就得滚倒在地,吃一个大趴摔。
卓凌无奈的摇摇头,示意长顺松了手,拉着叶梅坐下,指着长顺介绍道:“这位是府里的长顺。”又回头要介绍叶梅,“这位便是前几日出来游玩,有缘相识的花魁叶梅姑娘。”
叶梅揉罢脚踝,刚刚抿了一口茶,听了卓凌的这话,愣是“噗嗤”一声将满口茶水喷在了卓凌脸上:“他就是你天天顾念的长顺……公子?我瞧着没有一点公子的福相,倒是一脸的管家做派!也不知公子喜欢他什么。”叶梅摇摇头,故意作出一副看不上长顺的模样,想气死这个刚认识的对头。
长顺赶紧过来拿随身的帕子替卓凌擦了脸上的茶水,低头施礼,一副不跟叶梅计较的模样,道:“姑娘说的是,老奴本不是什么公子,老奴只是爷府上的管家而已。但有一点,姑娘既然取了这个梅字做名,举手投足就该有些梅花的淡雅清高,要不然便是生生辱没了这个字!”
叶梅哪里知道,自己名字里的这个“梅”在卓凌和长顺心里有那么多感情,不正经道:“我说长顺管家,不就一个字嘛,若是你喜欢,便随便取好了。”叶梅右手抚摸着下巴沉思一会,笑道,“对了,你可以取名长梅啊,顺梅啊,反正有梅字就好了。”
卓凌沉了脸,起身道:“姑娘好生呆着,待我给了妈妈银两,这便启程去江南了。”
叶梅也不知什么缘由,使得卓凌忽然就沉了脸子,起身捏住卓凌的衣襟撅着嘴撒娇,不肯让她走。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菌想着为了各位看文方便,以后就统一在一个时间段更新了,辣么什么时候更新好呢?这是个问题,容作者菌在被窝里深思片刻……[明明是懒,不想起床好吗?作者小子不要这般往自己脸上贴金好吗?]
☆、14|第十三章
且说卓凌冷了脸子要即刻启程离去,叶梅一副小媳妇儿模样,缠着人家不肯放手。卓凌正无奈呢,叶良辰踱着步子进来了:“你们这是闹哪一出呢,拉拉拉扯扯的?”
叶梅凄凄切切道:“哥哥,我要去江南!”
卓凌朝着卓凌努努嘴,意思是让他安慰安慰叶梅,又故意抬高了声音道:“我此去江南,不过半月有余,很快就回来了。”
不料这个叶良辰听说卓凌要去江南,丝毫不理卓凌的眼色,也来凑热闹。只见他腆着脸道:“梅儿去了,那我也得去!”
卓凌看着眼前的兄妹俩,哭笑不得。长顺见叶良辰魁梧健壮,便自作主张道:“爷,带上这位公子吧,一路相伴也有个照应。”却是提也不提叶梅一句。叶梅厚着脸皮,作出一副无辜可怜的模样,一对水汪汪的大眼睛一眨也不眨的盯着卓凌。
卓凌叹口气:“真是前世的冤家,逃也逃不掉的!”这一句“前世的冤家”让叶梅兄妹二人都误会了,自作多情的将自己当做卓凌口中的“冤家”了。二人迅速收拾了行装,跟着卓凌下了楼。
妈妈手里捏着一把瓜子,见叶梅一行背着行装下来,立马觉得事情不妙,扭了肥胖的身体堵在门口,道:“梅儿这是去往哪里?”
叶良辰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