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看。秦远牧都不知道自己原来这么无聊,等到他懒洋洋地又看钟表的时候,距离考试结束只剩下二十几分钟了。
秦远牧倒是没有着急,反正这东西也急不来。不慌不忙地看了作文的主题后,秦远牧开始动笔,行云流水般在格子纸上挥洒自如,潇洒清秀的字体组成一句句狗屁不通的病句。
考试结束的铃声响起,秦远牧的作文只完成了一半,不过想来即使他全部写完,分数也高不了多少,他就合上了笔帽。
上午还有一场地理,秦远牧出去放了放水,就又在位置上坐好,等待着地理考试的到来。
秦远牧看到,廉霄还在很用功地看着地理课本,时不时还将课本反合上嘴里念念有词,八成是在背那些能把人绕迷糊的少数民族分布图。秦远牧是个挺沉默寡言的人,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一看到廉霄他就想搭个话,可能就是恶趣味发作不想让人家考好吧。
拿着笔戳了戳廉霄的脊梁骨,廉霄跟钟表里的小鸟一样迅速转过身:“怎么了?”
秦远牧一时间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随口说:“考地理的时候卷纸往边上一点,让我抄抄。”
“哦,”廉霄先是点点头,然后跟想到了什么似的又补充,“但是我的地理也很烂啊,你还不如直接自己蒙。”
秦远牧摆摆手,廉霄莫名其妙地又转过去了。秦远牧也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他好像对这个名叫廉霄的少年,产生了莫大的兴趣。
在地理考试之前,秦远牧开始系统的分析自己之前的行为。廉霄的长相其实不算他的菜,虽然很阳光,但是颜值不算极好的那种,况且秦远牧喜欢的就是章庆那种可爱型的。但是怎么解释他刚刚的行为?归根结底,秦远牧觉得自己有些饥渴了。
在传卷纸的时候,秦远牧还特地看了看廉霄的手,不算难看也不算好看,至少是没办法让秦远牧一眼动心的那种。
作为一个萌控和手控,秦远牧对自己的信仰产生了怀疑。
地理不像语文那么消耗时间,秦远牧三分钟就蒙完了选择和填空题,又在简答题的答题区,用漂亮的字体将题干摘抄了一遍。整张卷纸不到二十分钟就搞定了,而且乍看上去跟满分卷没什么区别。
接下来的一个多小时的时间,秦远牧再次陷入了无聊之中,所以他难免又把注意力放到了廉霄的背上。
对廉霄而言,地理明显要难很多,因为秦远牧看到他一直在揪自己短短的头发,另一只手拿笔在草稿纸上飞速地勾画着,不用看就知道写出来的字难看无比。
就这么看了一会儿,秦远牧突然发现廉霄小臂的肌肉非常漂亮,像是专门练出来的一样。匀称,紧致,肌肉的弧线非常自然。秦远牧为自己不坚定的意志暗自叹息,自己又变成胳膊控了?
他不知道,廉霄的小臂之所以这么好看,得益于他常年在自家的店里负责煮面。煮面听上去很轻松,但是实际上并不好干,尤其是高峰时期,需要同时搅拌四五个挂框里的面条,想当不容易。久而久之,廉霄的小臂才被迫锻炼的这么漂亮。
此时的廉霄还在为满脑子的等高线发愁,丝毫不知道,自己已经被看似高冷的秦远牧盯了好久了。
秦远牧轻轻捞过空白的草稿纸,拿起笔轻轻描绘起眼前的场景。寥寥几笔,一个少年的背影就跃然纸上。
秦远牧初中的时候因为无聊,喜欢照着漫画书描摹,虽然没经过系统的学习,但是画出来的简笔画和他的字一样,足够不懂行的人赞叹了。
只画背影表现不出来秦远牧最爱的小臂,他还在草稿纸的下半部分开始单单进行廉霄小臂的特写。可惜廉霄做不出题来很急躁,两条胳膊一会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