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女孩清脆的声音传来,男人闻声从躺椅上起来,对啊,今天是立夏,是咩咩的生日,自己居然差点忘记了,真是该死,怎么恍恍惚惚的。
“是爸爸不好,居然把这么重要的事给忘了,收拾一下,爸爸借一下取车。”
“好,今天我要穿粉红色那件公主裙,爸爸,记得买蛋糕哦。”
“知道了,咩咩宝贝,巧克力味道的对不对?”
“恩,爸爸最好了!”
今天正好是周末,麦当劳的小朋友也尤其的多,男人排好长队给叫咩咩的小女孩点了一份儿童套餐以后就坐下来喝自己的奶昔,咩咩正抓着鸡翅埋头苦吃,手上脸上一片的油腻腻。真不懂小孩子为什么这么喜欢吃这么没营养又不健康的油炸食物,还好叶子谦看不到,不然一定会骂死他把女儿带这种地方来。话说回来,咩咩最近好像真的胖了很多哎,小脸都鼓出来了,要节制,要减肥,不然叶子谦将来一定会骂死他的,不过,那时候说不定她老早就投胎了呢。
想到这里,男人忍不住要嘲笑自己的迷信思想了,好歹也是沐浴在科学之光下的中年爸爸,怎么尽去想这些有的没的。咩咩已经七岁了,叶子谦也走了六年了,他还惦念什么呢?
“爸爸,你走神哦,这个你要不要吃,蘸番茄酱很好吃的。”叫咩咩的小女孩举起她胖乎乎的右手,手里赫然是一只被咬得七零八落的红通通的炸鸡腿。
男人嘴角一阵抽搐,连忙说,“咩咩,爸爸跟你讲过多少次了,不要把自己吃过的给别人吃,这样很不卫生,懂吗?”
“可是爸爸不是别人……”
小女孩委屈地瘪瘪嘴,黑溜溜的大眼珠子里一副泫然欲泣的模样。男人马上就投降了,安慰性地摸摸小女孩的头发,“爸爸只是希望你讲卫生而已,不是要教训你。”
“嘿嘿,爸爸,我吃好了,我们去买蛋糕啦!”
小女孩贼贼一笑,把鸡骨头扔在餐盘里,用餐巾纸随便擦了一下,就用自己胖乎乎的小手去拉男人的衣角,男人低头看了眼白衬衣上那一块醒目的带红色的油渍,终于反应过来自己又一次被咩咩骗了,顿时怒上心头,“季叶蕊,你越来越不像话了,看我怎么收拾你!”
小女孩在男人故作凶恶的眼神下终于识相地放开了手,别过头偷笑两声又装着受打击的样子被男人牵出了麦叔叔的店。
对了,小女孩大名叫季叶蕊,是爸爸取的,小名叫咩咩,是妈妈的主张。至于那个被她耍得团团转的爸爸,除了季夏凉,还能有谁?
父女两个进了最常去的甜品店挑好蛋糕后,季夏凉照例在外面的报刊亭买了一份财经报纸,然后直接翻到最后面的广告部分,不出意料,那个固定的寻人版块,今天又换了一句话,
“季叔,今天我要去a城了,那里是我们的故乡对不对?”
071.遇见
“季叔,今天我要去a城了,那里是我们的故乡对不对?”
原来他到了a城吗?原来他还不愿意死心吗?整整七年了,每一天这份报纸的这个部分,都会有一则那个孩子发出的寻人启事,每一次都会是不同的话,比如,昨天的是,“季叔,今天公司的老古董被我赶走了,你回来的话我把他的位子给你”;前天的是,“光头叔叔说很想你,你回来吧”;大前天的是……干嘛要记那么清楚,那些人都和自己无关了,在a城又怎么样,一定会碰上么?季夏凉笑笑,合上报纸,牵过咩咩的手,把她圆滚滚的小身子塞进副驾驶座,然后发动了车子。
路上的浮尘被扬起,马路对面的年轻男人才恍然大悟地清醒过来,大声叫喊着要追赶上去,若不是被旁边的朋友拉住,只怕已经冲进滚滚车流之中。
“看错了吧,那男人带着小孩呢,而且凭一个背影能确定什么呢?”朋友漫不经心地说着,怎么可能那么巧碰上呢?
“不会的,我认得,就是他,绝对不会错的!”
“季叔,季叔!”
年轻的男人继续声嘶力竭地叫着,可是那辆黑色的大众车子早就消失在了马路的尽头。
待回过神来,顾晨曦马上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调动手上所有的力量在a城展开了地毯式的搜寻。他不知道男人现在还用不用季夏凉这个名字,但是为了以防万一他给每个手底下的侦探社都发了照片。
这几年他一直在荷兰找男人的消息,除了国内和国外同时刊登的广告之外,他几乎没有在这边耗费过什么功夫。季夏凉最后一个电话是确定是来自远在荷兰的楚寻的,而且他可以确定男人确实到过荷兰。楚寻一直留在荷兰没有回过国,那么他理所当然认为季夏凉是躲在荷兰的某一个角落和楚寻私会。可惜多年以来都没有任何发现。
若不是这次公司要改编a的老分部,需要顾家亲力亲为以示饮水思源,他根本不会不会踏足a城一步,即使这里是他和季夏凉真正意义上的家乡。
“去他妈的理所当然!”顾晨曦愤愤地踢了一脚一旁的消防栓,然后转低声音,“季叔,这一次,我是来求的你的原谅的。”
既然已经确定了位置,a城并不大,找起来也没有像在荷兰时候那么艰难,手底下的侦探社这回倒是很快地发回了确切的消息。
男人并没有改名换姓,还是叫季夏凉,住在乡下,在一家乡镇企业做出纳工作,已经结婚,妻子就是上次结婚未遂的叶子谦,不过已于六年前因产后并发症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