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基本功。”
“但他现在不唱歌了。”
“是吗。”
我想每个真正热爱音乐的人都会有这样的惜才之心,在听说一个出色的歌手因为各种原因不再唱下去,都会扼腕叹息。
然而这种感时伤怀出现得有些不合时宜,她咳了一声,回归话题,“你看这个。”
我拿着她分给我的那份歌词粗略的浏览了一下,歌名叫《念破》。
听上去不中不西、不伦不类的。
作词和编曲没有署名,一共五页。除了副歌和她自己的,其余的歌词都被她用红笔做了标记,包括需要空拍跟和声的部分,总体来说,rap这种音乐形式本身自由度就非常大,不必太过墨守成规。
“接下来呢,我教你几个技巧,吞音啊换气啊强弱啊这方面的,你的任务就是,今明两天给我把歌词顺下来,不要出错。”
她用一支圆珠笔效仿教鞭,敲打着手心,“后天我们就试着和音——放心,我很严格的哦。”
“晚上你要是想练歌,我把录音棚的钥匙给你。”
这是我第一次正式录歌,或许这在那些职业人眼中,是像吃饭喝水一样稀松平常的活儿,但是在我这里,不容许自己出一丁点儿差错。
傍晚,费娜和工作室的人回去以后,我到楼下吃了晚饭,借着这个时间告诉夏皆和宫隽夜,已经做好了通宵的打算。
我觉得一个人拼尽全力去做一件事的样子还蛮帅的。
等整栋楼的人差不多都下了班,门卫都没影了,我回到录音棚串词。不多时我就发现,唱起来是比看起来困难得多,我放了费娜留在电脑桌面上的纯音采样,没了可以模仿的对象,纵使我有优势也无法发挥,进度极慢,让我有点儿沉不住气。
九点过后,我从闷热的录音室里出来中场休息,想顺便找点喝的,忽然听见有人敲门。
我事先有了预感,但心里还有些不确信,开门一看,宫隽夜站在外面。
我嗓子发干,吞了口口水,“……你来了。”
他一只手插在裤子口袋里,另一只手撑着门框,视线去黑漆漆的房间里绕了一圈,勾回我的脸,眉尾扬了扬。
我最见不得他这种表情,心里痒痒的。
一副不正经,马上要干点儿什么坏事儿的样子。
“一个人过夜多无聊啊。”
我平移着挪开身子,放他进来,“我今晚得把歌词练熟。”
“你练你的,”他说,“我只是想多跟你待一会儿。”
我没说话。
录音室以外的房间没开灯,他没嫌黑,也没立刻坐下,而是指指门外,歪着头看我:“渴吗,早知道给你买了水带上来。”
我看他要走,连忙拦住他,“我去吧。”
“大晚上的,你这么帅被人劫色怎么办。”
这么油腔滑调似乎不像我,我也觉得别扭,抬起来的手又垂下去,抓着工装裤粗磨的裤边。
他却看着我直笑,嘴角弧度缓和,有种纵容的意味。
“好吧。”
其实我是看他累了,眨眼的频率和松脱的站姿都显露出疲态,一想到他白天的工作和应酬,我就不愿意他再跑来跑去的。
陪我熬夜也是。
哪怕是无足挂齿的小事也好,让我为他做点儿什么。
很想很想,为他做点儿什么。
我没再多说,推开门,乘电梯下到一楼,大厅和走廊里冷冷清清,整夜不眠的亮着灯,一个人都没有,夜里降温,晚风有些透骨。我走得快,在自动贩卖机前叮铃哐当的投币,买了两罐柠檬茶,不知道他喜不喜欢。
回到楼上,我拧开幽暗房间的门锁,刚想说话,却发现他斜倚着沙发靠背,手臂仍抱在胸前,阖着双眼,已经睡着了。
于是话被我咽了回去,像咽下一口恬淡的温水。
我在黑暗里站了一会儿,用烟灰缸压住桌子上在夜风中簌簌翻飞的歌词本,拉上侧窗的窗帘,呼吸放轻,怕惊扰了蛰伏在他眉梢的月光。
“这很难说,信你爱的比我多
心在梦游,孤单升空成烟火
留恋人间为你,一念红尘破
窃喜,笨拙,烦请放过我
hey,你是谁的花朵
我是一片天鹅绒,就等你降落”
这真有趣。我想,我还没对一个人产生过这样的感情,每看他一眼,都像是重新喜欢上他似的。
第 70 章
唱了四十来遍,一旦出错卡壳就在本子上做个记号,重来时着重练习那个段落,循环往复,明明打心里是不愿磨洋工的,盯着题词本的眼睛却几次三番背离意志,瞭向了隔音玻璃之外。
我和宫隽夜被录音室的灯光划作两个世界,看着他坐在那里毫无形象的打瞌睡,竟会让我有种异常安心的感觉。
要么浅薄的为了他睡相好看,要么是知道他在,就觉得可以全情投入,踏实做事。思想上分秒钟倒退回小孩,仿佛还在想要人陪的年纪。
不成,这都几点了。
我回头看了看墙上跳动着红色数字的电子时钟,结合着嗓子和眼皮的干涩程度,时间已过午夜,对面楼下的夜店都快打烊,一簇一簇涌出来的都是散场的人,仄仄的街道里车灯乱晃。
再转过脸的时候,发现他醒了,我听不见他发出的声音,只见眉头拢得紧紧,取了桌上的柠檬茶喝了一口才舒展开来,半张脸被拿罐子的手遮挡住,唯有一双眼睛望着我。
我摘了耳机,关掉录音室的设备和灯,身上的颜色就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