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爱耽美 > 经典耽美 > 阡沫 > 第11节

☆、第九章

阿七在斗里的时候,后背为了沐堇被硫酸弄出了伤,虽然只有几滴,但还是红肿损伤了一大片皮肤,万幸没有造成进一步伤害,只是他一个人独来独往惯了,一时间找不到什么人来照顾,后来还是沐堇把他带回了自己家,怎么说伤都是为了自己弄的,总不能甩手不管。

沐堇那时候手上没什么钱,只租了一个不足二十平米的小平房,两个人挤在稍显拥挤的室内,倒也算热闹,沐堇给他换了绷带,就带着他一起去逛夜市,那时候沐堇比现在的纪沫开朗贪玩很多,又喜欢热闹,他们在夜市里转来转去,看得出来阿七也是个不常出门的主,穿在市集之间,那些个稀奇古怪的玩意儿竟让他隐隐的露出了笑容。

后来两个人在市集一角看到了正在贩卖兔子的摊贩,沐堇自小喜欢小动物,蹲在旁边和兔子玩,脸色也柔和了很多,阿七有些闲钱,就帮他买了几只,那是只棕色的兔子,刚刚买回来的时候还很小,只有巴掌大那么一点。

“这怎么好意思。”沐堇执意不收,他的小动作其实很有意思,抗拒的时候会往后退,有时还会无意识的抿唇,阿七便笑:“就当你帮我照顾它吧,我一直翻山进斗的没有时间——或许,你可以帮它起个名字。”

因为不擅长这么说话,他这番话说的稍显生硬,但是沐堇显然很受用,“可以起名字吗,我的话——对了,你本名是什么,不会真的叫阿七吧?”

“是阿七没错。”他应声。

“因为在家里排行第七?”

阿七摇摇头。

“那多不好,嗯,不如你跟着我姓,叫沐棉好不好?”沐堇极轻的笑了一下,揉揉兔子竖起来的耳朵,“是不是,木棉?”

“你拿我当兔子比?”

“那不一样,你是沐棉,它是木棉。”

“沐棉…呵,挺好的。”阿七重复了一遍,似乎在回味这个刚刚得来的名字,“谢了。”

“回家再说吧。”

沐棉在人生的十九年中,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

明明只是轻轻浅浅一句话,却灼的他心神不定,似乎四肢百骸都被注满了甜美的熔浆,甜腻的连思绪都恍神起来。

如果像他这样不受祝福的存在,也能有家的话……

片刻之后,他伸起手,试探性的揉了下沐堇的头发,黑亮且柔顺的发丝,在手心里升腾起极暖的温度,沐棉点点头,应了声“好”。

即使在时隔如此久远的现在回想起来,那一晚的记忆也是极为清晰的,纪沫仍能回忆起沐棉当时的每一个眼神及动作,那样的深刻鲜明,就像他离开自己,离开这个世界之前投给自己的最后一个眼神一样,那般的令人心脏抽痛,久久不能忘怀。

沐堇和沐棉相识在沐堇人生中的第一个斗里,像还未成年的小兽遇到已经占地为王的年长同类,那样的淡漠,警惕,充满不屑,却又矛盾的吸引着人前去触碰。

那一年他十九岁,他十七岁。

沐堇和沐棉相识两年,这两年间,他们曾一并下过无数个斗,渐渐的沐堇已经可以在斗里一个人纵横左右,两人合手驰骋在墓道间,于生死关头不计其数的互相救赎,沐棉也就是在那时得到了斗界一哥的名号,在倒斗行当里声名远播。

出事的那天是阴天,沐堇记得极清楚,他和沐棉两个人定下日子一起下一个北宋时期的斗,五六点钟的时候出门挤大巴,沐堇从出发开始就揣揣不安,一颗心没法安定下来,清晨的雾气尚浓,影影绰绰看不清前路,连步子都像是虚浮在半空中没有实质的,道上赫赫有名的斗界一哥沐棉,就是折在那个斗里。

那一年沐棉二十一岁,沐堇十九岁。

对沐棉来说,还是风华正茂,意气风发的年纪。

那一天的天极阴,那一天的雾极浓,墓道前方是窥不见路的纯黑,似乎无一不在昭示着即将到来的不幸,甚至连之后沐堇再回想起来,都忍不住被那深沉的阴郁绝望压得透不过起来。

明明规模不算大的墓室,偏偏越往后走越凶险,狭小的耳室,无法施展开沐棉引以为傲的腿上功夫,坚硬的石壁,连那把削铁如泥刀刀必杀的匕首都无法撼动半毫,简直就好像——好像专门为了沐棉而设计好的斗一般。

沐堇把手移到枪上,多年伴在沐棉身边养成的默契让两个人之间甚至无需言语,他跟在沐棉身后,一步步向前方未知的险境迈去步子。

然而变数来的如此突然,几乎让人防不设防。

似乎永远没有尽头的墓室悠长黑暗,沐棉手上点起一个火折子想要驱散寒气,直到点燃之后他才发现,那墓室四壁,甚至脚下,都铺满了引火必爆的火油。

更何况一向嗅觉灵敏的沐棉,竟然完全不曾注意到!

这个时候回头已经来不及了,他胸口一凉,瞬间惊出一身冷汗,但是长期以来养成的冷静让他很快强迫着自己平静下来,右手下意识的抽出习惯置于腰间的匕首和背包——他唯一能留给那人的东西,武器和食物,塞给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沐堇,然后一把把他向后方推去。

紧接着,几乎是在同一时刻,一道石壁自上方落下,不过几秒的时候,就已经轰然落地,将两个人完完全全的隔在了两边——

“沐棉,沐棉?你干什么?”沐堇在石壁另一端愣愣的问他,“你怎么了?”

“没什么。”沐棉的声音从另一端传来,显得微弱而飘渺,带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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